我一直不知道在西班牙看鬥牛,一場要鬥六條。更不知道鬥一條牛,要動員十幾個人,外加兩匹馬。


       我有幾個朋友是屬牛的,拒絕看鬥牛。有幾個朋友雖不屬牛,一時膽狀,去看鬥牛,看後好幾天不吃牛肉。還有些國內來的觀光客,興沖沖坐在第一排,第一條牛還沒鬥完,已是臉色蒼白,踉蹌撤退。─為此我對看鬥牛不太起勁。
  
      
但是入鄉隨俗,既住在西班牙,自沒有不看鬥牛的道理。第一次我鼓足勇氣去看鬥牛時,鬥牛季節已近尾聲,馬德里已經停鬥,我巴巴的趕到市郊的一個小鎮上去看。我前後左右幾乎全是觀光客。看第一條牛時我手心出汗,坐立不安。看第二條牛時手帕已濕透,勉強看完第三條,匆匆出場。我隔座的美國人,比我不如,看完第一條就走了。第二次我陪一個朋友去看,我看她雙手緊拉著坐墊不時擦汗,看到第二條,她託言受不了四圍的雪茄味,提早離場。其後我又看過幾次鬥牛,已無復前幾次「不忍卒覩」的感覺。今年暑天一次在聖色巴斯丁 (San Sebastian),和市長夫婦同看,那是我第一次和西班牙人一起看鬥牛,他們殷殷指點,談論著鬥牛士的動作,分散我的注意力,使我不再汗出如漿。另一次和吉普斯哥亞(Guipuzcoa)省長夫婦一起,那時我自覺已能心領神會,鼓掌時,也已不像以前的敷衍塞責,座中有人見我如此熱心,竟脫口稱讚我:Senora 已是西班牙化了。


       其實我離西班牙化還太遠,只是在努力適應,決心適應而已。猶記我第一次看鬥牛,戰戰兢兢如臨大敵,而我一向是頗以有膽自豪的。鬥牛場是個露天的圓形建築,前層較低,後曾逐漸加高,隨便坐在哪一個位子,決沒有人擋住視線,處處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所以票價以有無太陽為標準。西班牙的太陽厲害,六時開場,雖是夕陽,猶有餘威。凡是有太陽光 (Sol)的陽座較便宜。沒陽光的陰座 (Sombra)較貴。有的座位介於陰陽之間,就是鬥前三條牛在陽光裡,後三條牛就沒有陽光,這種陰陽座位的價格,也就是比 Sol 貴,比 Sombra 便宜。


        鬥牛場四圍坐著觀眾,中間就是格鬥所在。第一排觀眾前面,有高欄擋住。高欄前面,每隔若干距離,有一道木牆,有時牛追來時,可以必在木牆後。


       鬥牛士穿的衣服,並不屬於二十世紀。混身繡花繡金,頭戴三角帽,足登便鞋,緊身衣,緊褲腿,打扮得好像中世紀的遺老,又有些像中國戲臺上短打的武生。我說老字是不對的,鬥牛士都是年輕人,最年輕的才十六七歲,老人和鬥牛無緣。


       我對面的一扇門開了,一隻牛疾步出場。牠站在場中間,極目四顧,說不出的興奮好奇。牠也許一生從沒有見到這許多人─是牠的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牠昂著頭沿著圓形場地疾走,所有觀眾的眼睛都注視在牠身上,牠像一個大孩子,為自己的受人注視而驕傲。牠全不知道自己是主角,更不知道在二十分鐘後,牠就將不在「牛」間。


       那時就有幾個中古服裝的人,手執紅披風(Cape)出來逗它。其中一個是鬥牛士,其他只是鬥牛士的助手。大概有四五個人。一個把披風一揮,牛就像中了魔,跟著就去,牠把頭一低,向揮動的披風衝去。另一個又轉動著披風而來,牛再往前衝,他們把披風揮動得好靈活,轉身時姿勢好優美,簡直像在跳舞。他們只是出來逗牛,並不傷牠。鬥牛士藉此觀察這條牛的衝勁和特點,以便等一下子對付牠。


        號角響處,我面對的那扇門再開,走出兩個騎士,兩人都手執長槍,雙腿拖拖拉拉的包著一塊不知是皮還是布,馬腹也同樣有東西護住,馬的雙目蒙住,讓牠看不見即將來臨的一場惡鬥。這兩個人因為手執長槍(Picar),西班牙人叫他們 Picador (執槍者)。


       那條牛鋼材和鬥牛士的助手玩過,未傷毫髮。全不知天高地厚,看見兩騎出場,一低頭,向一騎衝去,騎者把長槍對準牠肩頭就刺。牛不知閃避,只是頂撞,愈頂槍頭愈是深入,血流如注。據說刺得準的一槍刺入血管,血直「標」起來,人稱「血柱」,最得彩聲。牛又向後退了,卻並非退卻,只是準備第二次進攻。第二次進攻,又挨了第二槍,牛的力氣大,衝得馬也立足不穩,牛儘著衝,牠背上的血儘著流。號聲再響,這次是撤退號,兩個騎士的表演已完畢,執著槍,尋原路回去。


       繼騎士登場的是手執短劍的 Baderillero,如果第一次登場的是騎兵,現在來的是步兵。步兵的短劍紮著紅綠紙條,五彩繽紛,簡直不像武器。其實寶劍頭帶鉤,入肉鉤住,這帶鉤劍是非常厲害的。執劍的人也是一身古裝,雙手執劍,迎頭向牛衝去,一下子兩把短劍已插在牛背。牛轉動著牠受傷的頭頸,想看一下到底背上中了什麼暗器,但是左看右看看不見,這時插劍的二次又到,又把雙劍插上。牛給他鬧得頭昏眼花,他來得快,插得準,雖是迎面而來,卻其疾如風,來不及用角去牴他。霎時第三批短劍又到,現在是牠背上中了六枝短劍,牠儘量的搖動牠的肩背,想把背上的東西搖落。但是牠只是搖得六枝劍左右前後晃動,五彩的紙鬚隨風招展,招來一片掌聲。


       那時牠咆哮如雷,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第一次逗牠的鬥牛士又來了。轉動著披風,再度的逗牠。牠依然低頭衝鋒,全無怯意。


       號聲再響,正戲上台。真正的鬥牛士來了。他向觀眾鞠躬,在大眾的歡呼聲裡。這才是真正的主角。鬥牛在這時才真正開始。那另一個主角,還在惶惑迷茫。牠那時至少已身受八劍,肩背全是血。但是鬥志猶強。俯衝時,全沒有蹣跚的步伐。雙眼裡,全沒有畏縮和懼怕,他們兩個主角相對而立,死亡在空中招手。


       鬥牛士(Matador)這次不用披風,劍上覆著紅巾,他並著雙足扭動著腰肢,揮動紅巾。牛經不起紅巾挑逗,一頭衝去,撲一個空。Ole!鬥牛士一轉身,牛再度衝,再度撲空。Ole!牠大聲喘著氣,聽著滿場在喝采:Ole!牠轉動著頭頸,又準備再向紅巾衝去。「可憐的東西,你為什麼只看見紅布,看不見人?」後面有人在嘆息,操的是英語,是觀光客的老毛病:錯把同情交給牛,忘記了自己是人。


       如今到了高潮了,圖窮匕首現,鬥牛士褪去紅巾,拿出寶劍,對牛瞄準,牛的後腦上,有銅板大一塊沒有頭骨保護,一劍進去,直搗心臟。但是這目標太小,而且牛身擺動,不容易瞄準,如能一劍殺死,是真功夫!二劍已是差勁,要刺三劍四劍,就是muy mal(很不好)了。


       那次的鬥牛士並非知名之士,一劍下去,只給牛多加了一個創口,卻並未致命,血流得更多了。牠在下面流血,我在上面流汗。我默禱:希望第二劍就能把牠結束。我突然了解,為什麼身經百戰的英國海軍大將納爾遜在一七九三年在西班牙看鬥牛時,幾乎不能終場就唯求牠速死。但是牛卻並不像我一樣洩氣,牠無視自己的傷口,衝鋒陷陣,毫無怯意,一付十足的牛勁。只要一息尚存,他始終在衝,在鬥,在向著紅巾招展處奔。第三劍直入心臟,牠直挺挺的倒下去,頭貼著地幾秒鐘前,牠還是生龍活虎,一下子牠去了。死得壯烈!死得乾脆!全沒有半點拖泥帶水,也沒有半點勉強掙扎。用盡最後一點氣力,腿一伸,去了。


       大家向鬥牛士拍手,在掌聲裡,兩匹馬進了場,在死牛的角上繫兩條繩子,把牛拖走了。


       我癡癡的坐在那裡,聽大家大聲的交換意見,看雪茄煙裊裊上升。前幾排有骨落之聲傳來,是有人在大口喝啤酒,我不煙不酒,也不中用,只是用手帕擦汗。


       在整個的鬥牛場面裡─我必須聲明,我雖然是左一聲鬥牛,右一聲鬥牛,而西班牙人卻稱它 Corrida de toreosCorrida 是疾走,因此應該譯成「走牛」,而非「鬥」牛。鬥牛士西文是 Matador,應譯為「殺牛士」,也非「鬥」牛士─主角是牛,是鬥牛士,而事實上,觀眾是第三名同樣重要的主角。他們在一旁用聲音表示他們的讚許和不滿,幾乎有些像我們京戲裡的觀眾,唱得好,來一個滿堂彩,唱得不好,當場叫倒好,絕不關心當事人的感覺。在這公然褒貶下,本來已經勇敢的鬥牛士,更是視死如歸。


       我看見過一個鬥牛士,一轉身給牛角傷了腿,殷殷鮮血從他繡花的褲腿裡印出來,他不能靈活運用那隻受傷的腿,因此也不能靈活的躲避來襲的牛,他的助手圍上來,拉他撤退。他卻固執得像那條和他鬥的牛,一顛一拐的推開助手,拒絕下場。如潮的掌聲:「Valiente(勇敢)!」他拿起劍,牛身和人身上全是血,Ole!到底是牛倒下了。OleOle!聲音更響!鬥牛士就當如是!現在他不再拒絕助手的幫忙了,他已經完成了任務。他們把他抬出去,一路上滴滴鮮血。鬥牛場裡有醫生,有護士,有開刀房,也有一個屠宰場。這時開刀房的醫生正在準備針藥急救,屠宰場裡的屠夫,正在霍霍磨刀。


       每逢西班牙朋友問我是否喜歡鬥牛時,我總會毫不外交辭令的說:「插劍的人和鬥牛士都要冒很大危險,唯有那個Picador,悠悠閒閒的騎在馬上,身披重甲,手執長槍,對付手無寸鐵的牛─他全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你錯了,」他也全不用外交辭令:「一條出場參加鬥牛的牛,身重五百公斤左右,單論體力,人就不是牠的敵手。Picador的任務,就是減少牛的戰鬥力,他用長槍把牠肩膀戳傷,讓牠頭頸轉動失靈。人牛角逐時,才能真正的平等。」


       我禮貌的點點頭,心裡卻大不以為然,既然彼此體力懸殊,幹嘛不找一個體力差不多的去鬥?為何偏偏選中了牛?但是他舉出的第二個理由卻使我心服。


      「你以為他騎在馬上,身執長槍,最安全不過,你大錯特錯了。他的風險最大,你說牛手無寸鐵,你忘記了牠的角等於兩把刀。而且牠那時全沒有受傷,五百公斤的龐然大物,向你衝來,你說危險不危險?」於是我想起有一次我看見一條牛一頭衝去,衝得馬仰人翻,長槍的槍頭指向天空,絲毫不能發生作用。全靠鬥牛士助手把牛引開,那個執槍的才有機會從地上爬起來。他說得對,騎者也冒著生命危險。


       而最首當其衝的,自然是馬。以前鬥牛時,馬毫無保護,給牛角一挑,當場肚破腸流。以後才把馬腹護住。


       英國人一生愛馬。看鬥牛時,嚴守中立,既不同情人,也不同情牛,卻把同情全部交給了馬,人牛相爭,為什麼硬把馬牽累在內?


       馬在鬥牛場內,扮演的是可憐角色。出場時,就不給人鞍馬鮮明的印象,好像馬腹上裹著破布一堆似的,有時踢踢躂躂作響,好像裹的是鐵皮。雙目蒙住,全不知外界一切,完全盲從。牛來勢洶洶,猛的把牠一衝,撞得牠歪來倒去,又不知來者是誰。牠只是本能的向後退縮,而騎在牠身上的人,不許牠退,逼牠上前。牛又來了,把牠直頂到木牆邊,牠前無去路,後無退步,進退維谷,不知如何是好。


       有時牠才一進場,牛向前一頂,牠一時站不穩,跌倒在地,那時牠才引起所有的人的注意,趕快進去侍候牠,有的拍牠,有的拉牠,有的拖牠,唯恐牛再來撞牠,急急要把牠拖離開現場。而馬在受驚受創之餘,需要一點時間恢復體力,不能一躍而起。那時四周的人,全都對牠不耐煩,希望牠趕快出場。在牠勉強立起後,還沒站穩,已給人匆匆牽走。而自進場到出場,牠始終不知道對方是牛。牠也許有滿心委屈,想長嘶一聲,但是不能!牠的聲帶已經割去─為怕牠怕極叫起來時煞風景。


       據說參加鬥牛的馬,全是老馬。牠只是怯生生的背著一個人進場,牠已屆天年,萬一死在牛角上,也無人憐惜。有一家訓練馬的學校,貼了一張以馬為第一人稱的告白,請求主人愛護牠,最後一段說:「親愛的主人:在我年老力衰,不能工作時,求你別不管我,別讓我挨餓。如果你不願再養我,乾脆賜我一死,可是也求你自己動手,這樣可以減少些我的痛苦。最要緊的,在我對你已絲毫無用時,千萬千萬求你別把我送去鬥牛。」


       但是在鬥牛場上,馬也有耀武揚威的時候,在有的特別節日,鬥牛節目裡加一個騎馬插劍。插劍每次插兩根,騎者雙手執劍,已沒有手再執韁,所以馬不披鞍,人不執韁。插劍的身騎滑背馬,雙手平攤,手執短劍,在鬥牛場上往來馳騁。那匹馬昂首疾馳,向牛奔去,牠必須離牛極近,騎者才能把短劍插在牛背,又必須離牛不太近,使牛不能用角挑牠。這遠近之間,全靠馬自己斟酌,騎者已無法用手指揮。牠等主人把第一第二支劍插上,立刻離開牛身,疾馳而去,再去取第三第四支劍。接著第二次插劍得手,再作最後一次嘗試。牠幾乎完全出於主動。三次插劍完畢,歡聲雷動,Ole!牠分享主人的光榮,有時牠也會蹲下前蹄,表示答謝。牠顧盼神飛,仰天長嘯,全不像那在暗中摸索的畏縮老馬。這種馬大概都在壯年,因此扮演的也是勇敢角色。在馬的世界裡,年齡的威脅比人的世界裡更顯著,更殘酷。


       那次在聖色巴斯丁,一條牛進場後,東張西望,滿眼好奇,左右的人都說這條牛 Muy alegre(好高興)。牠獨自繞場疾行幾圈,鬥牛士和他的助手出場來逗牠了,手執披風,牛向披風衝去,依然是 Muy alegre,但幾次衝鋒後,牠懶得玩了。今天人這樣多,這樣熱鬧,牠無意作戰,自願自掉頭便走,一位鬥牛士和助手多方挑逗,他全不願意應戰。觀眾出聲音了,聲音裡表示對這條牛的不滿意;但是這聲音完全是「對牛彈琴」,牛全不了解。這些聲音只使牠更加快樂,更無鬥志。號音一響,兩個人手執長槍騎馬出來了,是牠的第一個屠手。牠站著,側頭細看:這世界真多采多姿,有人有馬;有號音,有人聲。一切為了什麼?牠全不知道自己是主角,牠全不知大家在等牠動手。按鬥牛場規矩,騎者雖是手執長槍,卻要等牛衝來時才能動槍;決不能無端的動干戈。牛既無動靜,騎者也只能按兵不動,他們雙方僵持,牛骨碌碌的看著那些裝扮奇特的馬,和裝扮奇特的人。牠只是盯著看,毫無意思進攻。觀眾再喊,再叫,牛更樂了,乾脆立定不動。鬥牛士的助手手執披風再度對牠挑逗,這次牠連他們也不理會,在這殺氣騰騰的場面裡,牠卻是一條道道地地愛好和平的牛。


       時間就在僵持中過去,而在西班牙,以鬥牛士最為守時,每條牛鬥二十分鐘,其中執長槍的、插劍的、鬥牛的佔的時間都有一定,非常有規律,如今這條牛拒絕作戰已浪費了不少時間。只見對面的門又開了,竄出四條牛,牛頸上繫著銅鈴,叮噹作響,牠們繞場而行。那條本來站著不動的牛,忽然加入牠們的行列,乖乖的跟在牠們後面,從進來的門裡撤退。我旁邊的女主人告訴我:「那四條是母牛,既然牠不肯鬥,只有請牠離場,而只有母牛才能使牠走開。」


       我問我隔座的朋友:「你們似乎只鬥公牛,有沒有人鬥母牛?」他連聲說不敢不敢:「天下動物母的最難纏,誰敢和母牛鬥?」他站起身來對我笑著彎腰。


       我聽得後面有人說:「這頭牛倒保了一條命。」另一個人不耐煩的回答:「牠仍舊難逃一死。」然後他輕輕的嘆息,似乎嘆息這條笨牛,選擇了無聲無息的死─死有輕於鴻毛!


       和西班牙人一起看鬥牛,和往常不同,有說有笑,並非全神貫注。那時我們坐在伊號包廂裡,市長夫人說:「我們聖色巴斯丁的鬥牛場裡,與眾不同,坐在這裡,還可以遠眺景色。」我順著她的手看去,前面一座山,不高,山上樹木蔥鬱,綠樹裡疏落的點綴著幾所別墅。「你愛看鬥牛就看鬥牛,不愛看鬥牛時,可以看風景。」這真是一個最好的忠告。就此在我厭倦劍光血影時,就冒充風雅,遠眺青山。不像以前似的每一秒鐘都盯住在人身牛背,這樣沖淡了許多不必要的緊張。


       其實我是不必緊張的,這場惡鬥的結果,我早已知道,人獸之間,獸處於必敗的地位。但牛固必敗,人也並非必勝。鬥牛士大膽的玩弄著自己的生命,離牛角那麼近,他一步一步的向牛走近,牛向他衝來,他一個急轉身避開。Ole!多少的驚險場面!縱令是一場預知結果的惡鬥,卻依然扣人心弦,令人心驚。鬥牛士揮動紅巾的時候,那麼帥!那麼漂亮!那麼鎮定!身手又那麼敏捷!在滿心的驚恐裡,又感到無可言說的美,我一直以為從容壯烈,是對付死亡的最高境界,卻不知還可能探取瀟灑和逍遙態度,勇氣也可藝術化。那天的鬥牛是就是如此。牛倒地了,觀眾又歡呼,Ole!歡呼聲裡似乎還夾雜著其他聲音,我問女主人:「為什麼?」
      
「為評判員,」她回答:「他只給鬥牛士一隻耳朵,觀眾覺得他鬥得好,應該有兩隻。」
      
「評判員在哪裡?」我問。
      
「就在我們隔壁包廂裡。」
      
「有幾個評判員?」
      
「就只有一個。」她伸頭一看:「評判員不理他們,不肯多給,仍舊只給一隻耳朵。」


       我看一個身披黑披風的人飛似的走向死牛邊,割下一個耳朵,交給鬥牛士。鬥牛士手執牛耳,向觀眾再三鞠躬。觀眾依然在鼓譟,對評判員還是有些不滿意。


        這一場鬥牛增加了我不少見識,市長夫人是個好主人,頻頻給我解釋,耐心的答覆我的問題。每逢緊張場面,她遞給我一瓶可口可樂,或是一塊糖,我如果不看鬥牛看風景,她也毫無不豫之色。


       其後我和省長一家一起看鬥牛時,我自覺已是一個內行,我居然能問:「聽說牛是色盲,牠向紅布和披風衝,並不是因為它們是紅顏色,只是因為它們在動?」


      「這個問題太高深,讓我來問他。」女主人轉身問男主人,後面幾個男人意見不一致,得不到結論。


      我坐在女主人身旁,前面有一個包廂的柱子擋住了我一半視線,女主人要起來和我換一個位子,我搖搖頭:「這個柱子好,我要看的時候看,不看的時候躲在它後面。」


      「也好,」她笑起來,她的笑裡包涵了寬容和了解,我雖然能提出自以為高深的問題,畢竟只是一個外國人。「我可以和你合作,凡是有可怕或者不愉快的鏡頭時,我可以高聲叫你:別看,你那時趕快躲在柱子後面。」


       我們合作得很好,只要她一聲 No mire (別看)!我就馬上轉移視線。一次牛把
Picador 衝翻,馬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她要我別看,以為那匹馬受了傷,誰知是一場虛驚:「看吧,馬已經給牽走了!」另一次鬥牛士一劍下去,牛直嘔鮮血,她也下令「別看」,而且說 Muy mal, Muy desagradable (不好,討厭),不是她這樣說,我還以為鬥牛士使牛吐鮮血,是施了絕招,應該鼓掌呢!


       一次,鬥牛士揮動紅巾,做出各種優美身段,甚至跪在牛前,擺動紅巾 OleValiente!,觀眾不斷的喊,因為他離牛如此之近,而且跪著站起來不易,如果牛乘機來襲,非常危險。但是,危險似乎是鬥牛士字典上沒有的名詞,他鬥得對方眼花撩亂,甚至拍拍牛頭,摸摸牛角,它也不還手。接著,他雙足並攏,右手把劍瞄準,一劍下去,牛身一動,劍往外彈,「別看!」女主人高聲對我喊,我輕聲的一笑回答:「沒關係,沒有刺中。」


       她輕拍著胸口,顯然是餘悸未定:「沒關係?你不知道有多危險!這一劍彈回來,可能傷了鬥牛士,也有可能傷了觀眾。我以前看見過這種情形的,所以看鬥牛,最好不要坐前排。」她擦著汗,我為自己的輕鬆慚愧,我是一個十足的外行,緊張輕鬆全不是時候。


       這鬥牛士第三劍就把它殺死了,殺得乾淨俐落。觀眾大樂,把皮做的酒囊丟到場裡,鬥牛士把酒囊拾起,舉起來大口的豪飲,然後把它擲回原主。更多的東西擲下來了:有手帕,有帽子,甚至有女人的錢包。鬥牛士一一拾起來,又一一擲回去。觀眾高叫著他的名字,他繞場而行,雙手高舉著答禮,他的冒險得了報償。當然更多的報償還在等著他。一場六條牛,三個鬥牛士,一人鬥兩條,他這次可以拿到十萬西幣─還算少的,最有名的一場鬥下來就是一百萬!鬥牛士和足球員是西班牙人最崇拜的對象。他這次鬥得好,得了兩個耳朵。


      「如果有人比他鬥得更好些呢?」我問。我想一條牛一共也只有兩個耳朵。

「那就再加上一條牛尾,這種情形不多。」


       大家都高聲鼓掌,而且都站了起來 Ole!
Ole! Ole!。那時鬥牛是已經執著雙耳,光榮的下場。有人正把牛繫在馬拖車上─那隻沒有了雙耳的死牛。


       觀眾卻還在鼓掌,英雄已走,他們為誰歡呼?


      「我們現在在為那條死去的牛鼓掌,」女主人說:「這個鬥牛士固然鬥得好,但是也全靠合作,如果牛不合作,鬥牛士枉有天大本領也不中用。你別看這條牛生得醜,鬥起來倒是挺有勁的。」


       我急忙站起來,我一直錯交的同情到今天才有一個正當的出路。我熱烈的鼓著掌,對那條血漬斑斑的牛:你鬥得太勇敢,因此給人割去雙耳,不得全屍而死。我鼓掌非特鼓得熱烈,而且鼓得虔誠,是誠心誠意的鼓掌,絲毫沒有作偽,就在這時,我後座的一個先生稱讚我:Senora 真的是西班牙化了!


       我們和主人握別,女主人穿得好講究,是一件桃紅色的麻布衣,頸上帶著珠鍊,臂上戴著珠鐲,指上套著鑽戒,頭髮是新做的,一身珠光寶氣!鬥牛是件大事,應該穿得整齊。


       人如潮湧出,我們伸著頭在找車,忽然一陣風吹來,吹亂了我的頭髮。我說:「幸好現在才起風,聽說鬥牛時有風好麻煩,風一吹,鬥牛士手裡的紅巾就動,牛就出其不意的來了。我們的成語『風馬牛不相及』,在西班牙是不能用,不是嗎?」我的同伴忽然發現了我們的車,如獲至寶,急忙的拉我過街,沒有接腔。那時人聲嘈雜,也許他沒有聽見,也許他聽見了,卻覺得我這種想法,才真正的是風馬牛。


全書完。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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