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往往改朝換代帝王們的名字只是用數字來作區隔,例如:卡洛斯四世的父親是
卡洛斯三世,然而伊莎蓓拉一世與二世,這兩人名字雖差不多,可是生活年代卻差了至少三
百年!透過維基百科整理出西班牙歷代國王表,所以方便在閱讀「追憶西班牙」一書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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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讀「追憶西班牙」─代序 林海音
以整夜的時間讀畢鍾珮的「追憶西班牙」原稿,不禁掩卷太息,卻又有興猶未盡之感。窗外的台北正是陰雨春寒,我卻沈湎於西班牙舊時的宮闈生活裡。
民國六十年的四、五月間,中央日報副刊發表了幾篇鍾珮所寫有關西班牙的文章(「觀光和觀光客」「悠閒」「我看鬥牛」等),讀者正看得高興,忽然文章停登,市面上卻出現了一批未經作者同意而盜編的新書。這十幾位作者大半旅居海外,鞭長莫及,只有叫苦,其中也包括鍾珮的一本。這時友人勸她先將寫作中的文章暫停發表,免得陸續被人盜取。後來鍾珮自西班牙返國,又準備到巴西,我曾向她建議到巴西後把那些未刊稿整理出來,正式出版,但是因為她行色匆匆,未作決定。
鍾珮二十多年來,作品不算多,但是擁有的讀者卻不少,可說每篇文章都有令人難忘的精彩之處。有的作家如果多年停筆,他的名字曾被讀者忘懷,作品也會消失。鍾珮卻不,常有讀者問到她和她的著作。但是她到了巴西卻來信說,隨著丈夫的外交官生活,東遷西搬,遍尋箱篋,那批稿子竟不知放到哪兒去了。我那時曾想,鍾珮著作不多,是因為她寫作認真,現在她竟把作品遺失,固是她的疏忽,也是讀者的損失。她去年返台,我又舊事重提,因為我個人渴望讀到她的作品,同時也是為愛好她的作品的讀者陳情,當然也因為我知道她手中還有這麼一批沒有發表過的文章。正好這時的「中副」新主編,是她的學妹,向她索稿甚急。於是在韓國的箱子底,她終於找出這批舊作。這時距離初發表有關西班牙的文章,已經有五年之久了。經商妥先在報上發表再印單行本。「中副」於本年四月四日開始連載。
在她整理、修改這些文稿時,曾來信談到她寫這些文章的動機和態度說:
........在我寫那些小品的時候,中西尚有邦交,於是我只挑些古董材料。在我收集的古董裡,我特別喜愛一些宮廷的故事。我去西之初,在坊間遍覓有關西班牙書籍,毫無所獲,於是立志要寫一本有關西班牙的書,幫助去西的人了解一點歷史背景。我的幾篇,以西班牙歷史為經,以宮室為緯,在我敘述參觀宮殿時,順帶介紹歷史。以最通俗的方式,使人對西班牙稍有印象。我不便敘得太詳,怕絮絮叨叨的惹人厭惡,我又不敢太簡,怕沒頭沒腦,使人覺得不知所云。........
因此,她要寄來原稿讓我做她的第一個讀者,一定要我說「看懂了」沒有,我「看懂了」,她才肯拿出來公開發表。
過後不久,我就接到一包重甸甸的原稿,真令人欣喜欲狂。我把它安排在一個最能享受的時間─夜晚─來閱讀。那天陰雨綿綿,晚飯後早早就把自己關在吳爾芙所說的「自己的屋子」裡,燈光適度,筆紙俱備,我開始擁被夜讀。作者為了我閱讀的便利,還附了一張「聊供參考」的自女皇伊莎蓓拉和皇夫裴南特以下的皇室家譜。六篇文章的閱讀順序也和將發表的不同,她要我先從「想伊莎蓓拉當年」看起,等於是順著五百年前西班牙皇室而下,這是讀歷史的方式,但是定稿後,她就改變了,她說:『為你閱讀方便,我從伊莎蓓拉和裴南特進格倫那達說起,但違反了我們新聞把最新放在最前面的原則。』
她又在信中感慨的說:
........在我提筆寫西班牙時,我束手縛腳,不敢放手。待中西邦交變化,我可寫的尺度較寬,卻又給感慨壅塞。我如把當時的反映記錄下來,可能會變成「廉價的感情」,我覺得我不易把理智和感情平衡,也不易把歷史和現實的成分,配得恰到好處。這些都是我當年寫「英倫歸來」時沒有考慮過的問題。也許我比以前成熟,但成熟使我無復膽氣如虹........
他變得如此的躊躇而傷感,但是我不理會這些,專心鑽進西班牙的宮闈裡。歷史自伊莎蓓拉說起,是因為天主教的西班牙是始自伊莎蓓拉女皇,在她以前,西班牙被回教佔領了八百年。作者把我帶入西班牙皇宮、博物館、戰場,讓我看到了皇室悲哀的生活,瘋癡的人物;也讓我體會到「願生生世世莫生帝王家」這句隱痛的話是適用於任何朝代、任何地方的皇室。
西班牙人口不過三千萬,但是這個多采多姿的國家,在世界上的知名度卻很高。一般人提到西班牙,立刻想到鬥牛。更進一步,知道她是一個有豐富的陽光,每年有兩千萬觀光客的觀光大國,以及產生了大畫家戈耶(1746-1828)和畢加索(1881-1973)。再就從海明威的作品,多少知道一些西班牙;一九三六年,西班牙內戰爆發後,他奔向馬德里參加人家的戰爭,重要的收穫就是「戰地鐘聲」。有人說,西班牙內戰對於海明威是有價值的教育,因為他從西班牙人民的身上發現到人性的光輝。全世界都推崇這部小說,不知是西班牙因海明威而名,還是海明威因西班牙而名。
海明威在許多篇小說裡寫過鬥牛,這是世界獨一無二的西班牙拿手好戲。鍾珮在「我看鬥牛」一文裡,說她第一次看鬥牛時,看第一條牛,使她手心出汗,看第二條牛手帕已濕透,勉強看完第三條牛,便匆匆出場。但是多看了幾次以後,她終於和西班牙人一樣,為那條「鬥得太勇敢」而死去的牛大鼓其掌。她說她的錯交的同情,總算有了一個正當的出路。可是海明威在鬥牛中發現了什麼呢?他說:『鬥牛是唯一的藝術,在這藝術裡,藝術家面對著死亡,而其技藝的程度,表現了鬥牛士的光榮。』海明威是從鬥牛中體認西班牙人的「勇於面對死亡」。
從舊時宮闈到新皇朝,從隔著地中海那邊非洲的西班牙領土到充滿陽光的伊比利半島的西班牙本土;從一個沒有皇帝的君主國到老兵元首之死;從石棺中躺著的歷代帝王的悲劇到鬥牛場中萬人喝采的死亡藝術,........鍾珮把握住西班牙的縱與橫,捕捉的西班牙的「精氣神」,寫出這本「追憶西班牙」,實在是可以傳世的精心之作。它不僅是遊記,也是歷史,更是散文,夜讀之後,感不絕於我心,寫出來才覺得舒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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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既編就,鍾珮因值外交忙碌季節,無暇寫序。她來信說,書是由我催生而得以出版面對讀者,否則恐怕永遠壓在箱底,而且我又是第一個讀到原稿的讀者,上文既已道出了經過,並且也能表露她寫作此書的心情,因之同意放在書前,做個「代序」了。
六十五年四月底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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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知道在西班牙看鬥牛,一場要鬥六條。更不知道鬥一條牛,要動員十幾個人,外加兩匹馬。
我有幾個朋友是屬牛的,拒絕看鬥牛。有幾個朋友雖不屬牛,一時膽狀,去看鬥牛,看後好幾天不吃牛肉。還有些國內來的觀光客,興沖沖坐在第一排,第一條牛還沒鬥完,已是臉色蒼白,踉蹌撤退。─為此我對看鬥牛不太起勁。
但是入鄉隨俗,既住在西班牙,自沒有不看鬥牛的道理。第一次我鼓足勇氣去看鬥牛時,鬥牛季節已近尾聲,馬德里已經停鬥,我巴巴的趕到市郊的一個小鎮上去看。我前後左右幾乎全是觀光客。看第一條牛時我手心出汗,坐立不安。看第二條牛時手帕已濕透,勉強看完第三條,匆匆出場。我隔座的美國人,比我不如,看完第一條就走了。第二次我陪一個朋友去看,我看她雙手緊拉著坐墊不時擦汗,看到第二條,她託言受不了四圍的雪茄味,提早離場。其後我又看過幾次鬥牛,已無復前幾次「不忍卒覩」的感覺。今年暑天一次在聖色巴斯丁 (San Sebastian),和市長夫婦同看,那是我第一次和西班牙人一起看鬥牛,他們殷殷指點,談論著鬥牛士的動作,分散我的注意力,使我不再汗出如漿。另一次和吉普斯哥亞(Guipuzcoa)省長夫婦一起,那時我自覺已能心領神會,鼓掌時,也已不像以前的敷衍塞責,座中有人見我如此熱心,竟脫口稱讚我:Senora 已是西班牙化了。
其實我離西班牙化還太遠,只是在努力適應,決心適應而已。猶記我第一次看鬥牛,戰戰兢兢如臨大敵,而我一向是頗以有膽自豪的。鬥牛場是個露天的圓形建築,前層較低,後曾逐漸加高,隨便坐在哪一個位子,決沒有人擋住視線,處處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所以票價以有無太陽為標準。西班牙的太陽厲害,六時開場,雖是夕陽,猶有餘威。凡是有太陽光 (Sol)的陽座較便宜。沒陽光的陰座 (Sombra)較貴。有的座位介於陰陽之間,就是鬥前三條牛在陽光裡,後三條牛就沒有陽光,這種陰陽座位的價格,也就是比 Sol 貴,比 Sombra 便宜。
鬥牛場四圍坐著觀眾,中間就是格鬥所在。第一排觀眾前面,有高欄擋住。高欄前面,每隔若干距離,有一道木牆,有時牛追來時,可以必在木牆後。
鬥牛士穿的衣服,並不屬於二十世紀。混身繡花繡金,頭戴三角帽,足登便鞋,緊身衣,緊褲腿,打扮得好像中世紀的遺老,又有些像中國戲臺上短打的武生。我說老字是不對的,鬥牛士都是年輕人,最年輕的才十六七歲,老人和鬥牛無緣。
我對面的一扇門開了,一隻牛疾步出場。牠站在場中間,極目四顧,說不出的興奮好奇。牠也許一生從沒有見到這許多人─是牠的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牠昂著頭沿著圓形場地疾走,所有觀眾的眼睛都注視在牠身上,牠像一個大孩子,為自己的受人注視而驕傲。牠全不知道自己是主角,更不知道在二十分鐘後,牠就將不在「牛」間。
那時就有幾個中古服裝的人,手執紅披風(Cape)出來逗它。其中一個是鬥牛士,其他只是鬥牛士的助手。大概有四五個人。一個把披風一揮,牛就像中了魔,跟著就去,牠把頭一低,向揮動的披風衝去。另一個又轉動著披風而來,牛再往前衝,他們把披風揮動得好靈活,轉身時姿勢好優美,簡直像在跳舞。他們只是出來逗牛,並不傷牠。鬥牛士藉此觀察這條牛的衝勁和特點,以便等一下子對付牠。
號角響處,我面對的那扇門再開,走出兩個騎士,兩人都手執長槍,雙腿拖拖拉拉的包著一塊不知是皮還是布,馬腹也同樣有東西護住,馬的雙目蒙住,讓牠看不見即將來臨的一場惡鬥。這兩個人因為手執長槍(Picar),西班牙人叫他們 Picador (執槍者)。
那條牛鋼材和鬥牛士的助手玩過,未傷毫髮。全不知天高地厚,看見兩騎出場,一低頭,向一騎衝去,騎者把長槍對準牠肩頭就刺。牛不知閃避,只是頂撞,愈頂槍頭愈是深入,血流如注。據說刺得準的一槍刺入血管,血直「標」起來,人稱「血柱」,最得彩聲。牛又向後退了,卻並非退卻,只是準備第二次進攻。第二次進攻,又挨了第二槍,牛的力氣大,衝得馬也立足不穩,牛儘著衝,牠背上的血儘著流。號聲再響,這次是撤退號,兩個騎士的表演已完畢,執著槍,尋原路回去。
繼騎士登場的是手執短劍的 Baderillero,如果第一次登場的是騎兵,現在來的是步兵。步兵的短劍紮著紅綠紙條,五彩繽紛,簡直不像武器。其實寶劍頭帶鉤,入肉鉤住,這帶鉤劍是非常厲害的。執劍的人也是一身古裝,雙手執劍,迎頭向牛衝去,一下子兩把短劍已插在牛背。牛轉動著牠受傷的頭頸,想看一下到底背上中了什麼暗器,但是左看右看看不見,這時插劍的二次又到,又把雙劍插上。牛給他鬧得頭昏眼花,他來得快,插得準,雖是迎面而來,卻其疾如風,來不及用角去牴他。霎時第三批短劍又到,現在是牠背上中了六枝短劍,牠儘量的搖動牠的肩背,想把背上的東西搖落。但是牠只是搖得六枝劍左右前後晃動,五彩的紙鬚隨風招展,招來一片掌聲。
那時牠咆哮如雷,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第一次逗牠的鬥牛士又來了。轉動著披風,再度的逗牠。牠依然低頭衝鋒,全無怯意。
號聲再響,正戲上台。真正的鬥牛士來了。他向觀眾鞠躬,在大眾的歡呼聲裡。這才是真正的主角。鬥牛在這時才真正開始。那另一個主角,還在惶惑迷茫。牠那時至少已身受八劍,肩背全是血。但是鬥志猶強。俯衝時,全沒有蹣跚的步伐。雙眼裡,全沒有畏縮和懼怕,他們兩個主角相對而立,死亡在空中招手。
鬥牛士(Matador)這次不用披風,劍上覆著紅巾,他並著雙足扭動著腰肢,揮動紅巾。牛經不起紅巾挑逗,一頭衝去,撲一個空。Ole!鬥牛士一轉身,牛再度衝,再度撲空。Ole!牠大聲喘著氣,聽著滿場在喝采:Ole!牠轉動著頭頸,又準備再向紅巾衝去。「可憐的東西,你為什麼只看見紅布,看不見人?」後面有人在嘆息,操的是英語,是觀光客的老毛病:錯把同情交給牛,忘記了自己是人。
如今到了高潮了,圖窮匕首現,鬥牛士褪去紅巾,拿出寶劍,對牛瞄準,牛的後腦上,有銅板大一塊沒有頭骨保護,一劍進去,直搗心臟。但是這目標太小,而且牛身擺動,不容易瞄準,如能一劍殺死,是真功夫!二劍已是差勁,要刺三劍四劍,就是muy mal(很不好)了。
那次的鬥牛士並非知名之士,一劍下去,只給牛多加了一個創口,卻並未致命,血流得更多了。牠在下面流血,我在上面流汗。我默禱:希望第二劍就能把牠結束。我突然了解,為什麼身經百戰的英國海軍大將納爾遜在一七九三年在西班牙看鬥牛時,幾乎不能終場就唯求牠速死。但是牛卻並不像我一樣洩氣,牠無視自己的傷口,衝鋒陷陣,毫無怯意,一付十足的牛勁。只要一息尚存,他始終在衝,在鬥,在向著紅巾招展處奔。第三劍直入心臟,牠直挺挺的倒下去,頭貼著地幾秒鐘前,牠還是生龍活虎,一下子牠去了。死得壯烈!死得乾脆!全沒有半點拖泥帶水,也沒有半點勉強掙扎。用盡最後一點氣力,腿一伸,去了。
大家向鬥牛士拍手,在掌聲裡,兩匹馬進了場,在死牛的角上繫兩條繩子,把牛拖走了。
我癡癡的坐在那裡,聽大家大聲的交換意見,看雪茄煙裊裊上升。前幾排有骨落之聲傳來,是有人在大口喝啤酒,我不煙不酒,也不中用,只是用手帕擦汗。
在整個的鬥牛場面裡─我必須聲明,我雖然是左一聲鬥牛,右一聲鬥牛,而西班牙人卻稱它 Corrida de toreos。Corrida 是疾走,因此應該譯成「走牛」,而非「鬥」牛。鬥牛士西文是 Matador,應譯為「殺牛士」,也非「鬥」牛士─主角是牛,是鬥牛士,而事實上,觀眾是第三名同樣重要的主角。他們在一旁用聲音表示他們的讚許和不滿,幾乎有些像我們京戲裡的觀眾,唱得好,來一個滿堂彩,唱得不好,當場叫倒好,絕不關心當事人的感覺。在這公然褒貶下,本來已經勇敢的鬥牛士,更是視死如歸。
我看見過一個鬥牛士,一轉身給牛角傷了腿,殷殷鮮血從他繡花的褲腿裡印出來,他不能靈活運用那隻受傷的腿,因此也不能靈活的躲避來襲的牛,他的助手圍上來,拉他撤退。他卻固執得像那條和他鬥的牛,一顛一拐的推開助手,拒絕下場。如潮的掌聲:「Valiente(勇敢)!」他拿起劍,牛身和人身上全是血,Ole!到底是牛倒下了。Ole!Ole!聲音更響!鬥牛士就當如是!現在他不再拒絕助手的幫忙了,他已經完成了任務。他們把他抬出去,一路上滴滴鮮血。鬥牛場裡有醫生,有護士,有開刀房,也有一個屠宰場。這時開刀房的醫生正在準備針藥急救,屠宰場裡的屠夫,正在霍霍磨刀。
每逢西班牙朋友問我是否喜歡鬥牛時,我總會毫不外交辭令的說:「插劍的人和鬥牛士都要冒很大危險,唯有那個Picador,悠悠閒閒的騎在馬上,身披重甲,手執長槍,對付手無寸鐵的牛─他全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你錯了,」他也全不用外交辭令:「一條出場參加鬥牛的牛,身重五百公斤左右,單論體力,人就不是牠的敵手。Picador的任務,就是減少牛的戰鬥力,他用長槍把牠肩膀戳傷,讓牠頭頸轉動失靈。人牛角逐時,才能真正的平等。」
我禮貌的點點頭,心裡卻大不以為然,既然彼此體力懸殊,幹嘛不找一個體力差不多的去鬥?為何偏偏選中了牛?但是他舉出的第二個理由卻使我心服。
「你以為他騎在馬上,身執長槍,最安全不過,你大錯特錯了。他的風險最大,你說牛手無寸鐵,你忘記了牠的角等於兩把刀。而且牠那時全沒有受傷,五百公斤的龐然大物,向你衝來,你說危險不危險?」於是我想起有一次我看見一條牛一頭衝去,衝得馬仰人翻,長槍的槍頭指向天空,絲毫不能發生作用。全靠鬥牛士助手把牛引開,那個執槍的才有機會從地上爬起來。他說得對,騎者也冒著生命危險。
而最首當其衝的,自然是馬。以前鬥牛時,馬毫無保護,給牛角一挑,當場肚破腸流。以後才把馬腹護住。
英國人一生愛馬。看鬥牛時,嚴守中立,既不同情人,也不同情牛,卻把同情全部交給了馬,人牛相爭,為什麼硬把馬牽累在內?
馬在鬥牛場內,扮演的是可憐角色。出場時,就不給人鞍馬鮮明的印象,好像馬腹上裹著破布一堆似的,有時踢踢躂躂作響,好像裹的是鐵皮。雙目蒙住,全不知外界一切,完全盲從。牛來勢洶洶,猛的把牠一衝,撞得牠歪來倒去,又不知來者是誰。牠只是本能的向後退縮,而騎在牠身上的人,不許牠退,逼牠上前。牛又來了,把牠直頂到木牆邊,牠前無去路,後無退步,進退維谷,不知如何是好。
有時牠才一進場,牛向前一頂,牠一時站不穩,跌倒在地,那時牠才引起所有的人的注意,趕快進去侍候牠,有的拍牠,有的拉牠,有的拖牠,唯恐牛再來撞牠,急急要把牠拖離開現場。而馬在受驚受創之餘,需要一點時間恢復體力,不能一躍而起。那時四周的人,全都對牠不耐煩,希望牠趕快出場。在牠勉強立起後,還沒站穩,已給人匆匆牽走。而自進場到出場,牠始終不知道對方是牛。牠也許有滿心委屈,想長嘶一聲,但是不能!牠的聲帶已經割去─為怕牠怕極叫起來時煞風景。
據說參加鬥牛的馬,全是老馬。牠只是怯生生的背著一個人進場,牠已屆天年,萬一死在牛角上,也無人憐惜。有一家訓練馬的學校,貼了一張以馬為第一人稱的告白,請求主人愛護牠,最後一段說:「親愛的主人:在我年老力衰,不能工作時,求你別不管我,別讓我挨餓。如果你不願再養我,乾脆賜我一死,可是也求你自己動手,這樣可以減少些我的痛苦。最要緊的,在我對你已絲毫無用時,千萬千萬求你別把我送去鬥牛。」
但是在鬥牛場上,馬也有耀武揚威的時候,在有的特別節日,鬥牛節目裡加一個騎馬插劍。插劍每次插兩根,騎者雙手執劍,已沒有手再執韁,所以馬不披鞍,人不執韁。插劍的身騎滑背馬,雙手平攤,手執短劍,在鬥牛場上往來馳騁。那匹馬昂首疾馳,向牛奔去,牠必須離牛極近,騎者才能把短劍插在牛背,又必須離牛不太近,使牛不能用角挑牠。這遠近之間,全靠馬自己斟酌,騎者已無法用手指揮。牠等主人把第一第二支劍插上,立刻離開牛身,疾馳而去,再去取第三第四支劍。接著第二次插劍得手,再作最後一次嘗試。牠幾乎完全出於主動。三次插劍完畢,歡聲雷動,Ole!牠分享主人的光榮,有時牠也會蹲下前蹄,表示答謝。牠顧盼神飛,仰天長嘯,全不像那在暗中摸索的畏縮老馬。這種馬大概都在壯年,因此扮演的也是勇敢角色。在馬的世界裡,年齡的威脅比人的世界裡更顯著,更殘酷。
那次在聖色巴斯丁,一條牛進場後,東張西望,滿眼好奇,左右的人都說這條牛 Muy alegre(好高興)。牠獨自繞場疾行幾圈,鬥牛士和他的助手出場來逗牠了,手執披風,牛向披風衝去,依然是 Muy alegre,但幾次衝鋒後,牠懶得玩了。今天人這樣多,這樣熱鬧,牠無意作戰,自願自掉頭便走,一位鬥牛士和助手多方挑逗,他全不願意應戰。觀眾出聲音了,聲音裡表示對這條牛的不滿意;但是這聲音完全是「對牛彈琴」,牛全不了解。這些聲音只使牠更加快樂,更無鬥志。號音一響,兩個人手執長槍騎馬出來了,是牠的第一個屠手。牠站著,側頭細看:這世界真多采多姿,有人有馬;有號音,有人聲。一切為了什麼?牠全不知道自己是主角,牠全不知大家在等牠動手。按鬥牛場規矩,騎者雖是手執長槍,卻要等牛衝來時才能動槍;決不能無端的動干戈。牛既無動靜,騎者也只能按兵不動,他們雙方僵持,牛骨碌碌的看著那些裝扮奇特的馬,和裝扮奇特的人。牠只是盯著看,毫無意思進攻。觀眾再喊,再叫,牛更樂了,乾脆立定不動。鬥牛士的助手手執披風再度對牠挑逗,這次牠連他們也不理會,在這殺氣騰騰的場面裡,牠卻是一條道道地地愛好和平的牛。
時間就在僵持中過去,而在西班牙,以鬥牛士最為守時,每條牛鬥二十分鐘,其中執長槍的、插劍的、鬥牛的佔的時間都有一定,非常有規律,如今這條牛拒絕作戰已浪費了不少時間。只見對面的門又開了,竄出四條牛,牛頸上繫著銅鈴,叮噹作響,牠們繞場而行。那條本來站著不動的牛,忽然加入牠們的行列,乖乖的跟在牠們後面,從進來的門裡撤退。我旁邊的女主人告訴我:「那四條是母牛,既然牠不肯鬥,只有請牠離場,而只有母牛才能使牠走開。」
我問我隔座的朋友:「你們似乎只鬥公牛,有沒有人鬥母牛?」他連聲說不敢不敢:「天下動物母的最難纏,誰敢和母牛鬥?」他站起身來對我笑著彎腰。
我聽得後面有人說:「這頭牛倒保了一條命。」另一個人不耐煩的回答:「牠仍舊難逃一死。」然後他輕輕的嘆息,似乎嘆息這條笨牛,選擇了無聲無息的死─死有輕於鴻毛!
和西班牙人一起看鬥牛,和往常不同,有說有笑,並非全神貫注。那時我們坐在伊號包廂裡,市長夫人說:「我們聖色巴斯丁的鬥牛場裡,與眾不同,坐在這裡,還可以遠眺景色。」我順著她的手看去,前面一座山,不高,山上樹木蔥鬱,綠樹裡疏落的點綴著幾所別墅。「你愛看鬥牛就看鬥牛,不愛看鬥牛時,可以看風景。」這真是一個最好的忠告。就此在我厭倦劍光血影時,就冒充風雅,遠眺青山。不像以前似的每一秒鐘都盯住在人身牛背,這樣沖淡了許多不必要的緊張。
其實我是不必緊張的,這場惡鬥的結果,我早已知道,人獸之間,獸處於必敗的地位。但牛固必敗,人也並非必勝。鬥牛士大膽的玩弄著自己的生命,離牛角那麼近,他一步一步的向牛走近,牛向他衝來,他一個急轉身避開。Ole!多少的驚險場面!縱令是一場預知結果的惡鬥,卻依然扣人心弦,令人心驚。鬥牛士揮動紅巾的時候,那麼帥!那麼漂亮!那麼鎮定!身手又那麼敏捷!在滿心的驚恐裡,又感到無可言說的美,我一直以為從容壯烈,是對付死亡的最高境界,卻不知還可能探取瀟灑和逍遙態度,勇氣也可藝術化。那天的鬥牛是就是如此。牛倒地了,觀眾又歡呼,Ole!歡呼聲裡似乎還夾雜著其他聲音,我問女主人:「為什麼?」
「為評判員,」她回答:「他只給鬥牛士一隻耳朵,觀眾覺得他鬥得好,應該有兩隻。」
「評判員在哪裡?」我問。
「就在我們隔壁包廂裡。」
「有幾個評判員?」
「就只有一個。」她伸頭一看:「評判員不理他們,不肯多給,仍舊只給一隻耳朵。」
我看一個身披黑披風的人飛似的走向死牛邊,割下一個耳朵,交給鬥牛士。鬥牛士手執牛耳,向觀眾再三鞠躬。觀眾依然在鼓譟,對評判員還是有些不滿意。
這一場鬥牛增加了我不少見識,市長夫人是個好主人,頻頻給我解釋,耐心的答覆我的問題。每逢緊張場面,她遞給我一瓶可口可樂,或是一塊糖,我如果不看鬥牛看風景,她也毫無不豫之色。
其後我和省長一家一起看鬥牛時,我自覺已是一個內行,我居然能問:「聽說牛是色盲,牠向紅布和披風衝,並不是因為它們是紅顏色,只是因為它們在動?」
「這個問題太高深,讓我來問他。」女主人轉身問男主人,後面幾個男人意見不一致,得不到結論。
我坐在女主人身旁,前面有一個包廂的柱子擋住了我一半視線,女主人要起來和我換一個位子,我搖搖頭:「這個柱子好,我要看的時候看,不看的時候躲在它後面。」
「也好,」她笑起來,她的笑裡包涵了寬容和了解,我雖然能提出自以為高深的問題,畢竟只是一個外國人。「我可以和你合作,凡是有可怕或者不愉快的鏡頭時,我可以高聲叫你:別看,你那時趕快躲在柱子後面。」
我們合作得很好,只要她一聲 No mire (別看)!我就馬上轉移視線。一次牛把 Picador 衝翻,馬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她要我別看,以為那匹馬受了傷,誰知是一場虛驚:「看吧,馬已經給牽走了!」另一次鬥牛士一劍下去,牛直嘔鮮血,她也下令「別看」,而且說 Muy mal, Muy desagradable (不好,討厭),不是她這樣說,我還以為鬥牛士使牛吐鮮血,是施了絕招,應該鼓掌呢!
一次,鬥牛士揮動紅巾,做出各種優美身段,甚至跪在牛前,擺動紅巾 Ole!Valiente!,觀眾不斷的喊,因為他離牛如此之近,而且跪著站起來不易,如果牛乘機來襲,非常危險。但是,危險似乎是鬥牛士字典上沒有的名詞,他鬥得對方眼花撩亂,甚至拍拍牛頭,摸摸牛角,它也不還手。接著,他雙足並攏,右手把劍瞄準,一劍下去,牛身一動,劍往外彈,「別看!」女主人高聲對我喊,我輕聲的一笑回答:「沒關係,沒有刺中。」
她輕拍著胸口,顯然是餘悸未定:「沒關係?你不知道有多危險!這一劍彈回來,可能傷了鬥牛士,也有可能傷了觀眾。我以前看見過這種情形的,所以看鬥牛,最好不要坐前排。」她擦著汗,我為自己的輕鬆慚愧,我是一個十足的外行,緊張輕鬆全不是時候。
這鬥牛士第三劍就把它殺死了,殺得乾淨俐落。觀眾大樂,把皮做的酒囊丟到場裡,鬥牛士把酒囊拾起,舉起來大口的豪飲,然後把它擲回原主。更多的東西擲下來了:有手帕,有帽子,甚至有女人的錢包。鬥牛士一一拾起來,又一一擲回去。觀眾高叫著他的名字,他繞場而行,雙手高舉著答禮,他的冒險得了報償。當然更多的報償還在等著他。一場六條牛,三個鬥牛士,一人鬥兩條,他這次可以拿到十萬西幣─還算少的,最有名的一場鬥下來就是一百萬!鬥牛士和足球員是西班牙人最崇拜的對象。他這次鬥得好,得了兩個耳朵。
「如果有人比他鬥得更好些呢?」我問。我想一條牛一共也只有兩個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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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夢燕、華嚴、葉明勳來西班牙時,一位政府官員的秘書打電話給他們,說是他的上司准予明晨一時接見。他們一聽之下,大吃一驚:如何西班牙政府人員半夜三更見客?我趕忙解釋:西班牙的所謂早上一時,事實上是下午一時。
西班牙的作息時間,與眾不同,晚起晚食,一切順延。辦公時間是早上十時至下午二時,再由四時至下午七時。既是辦到下午二時才下班,午飯自是在二時以後。上下午以午飯為界,所以下午二時以前,都是上午,見人就說Buenas dias(早安)。午飯後才是下午開始。晚飯要到十時才吃,十時以前,一律屬下午,見人都是說Buenas tardes。十時以後才是晚上開始,互道Buenas noches(晚安)。
我從沒有早起的好習慣,遲眠遲起,對我異常合適。但初來時,對上下午的分界,心理上不能適應。早上十一時半以後,我總覺得一個上午將完,正著手做的事,就想結束,未著手的事,根本不想開始。而事實上,十一時十二時正是工作得起勁時,上午還有長長的兩個小時。下午四時上班,午睡醒來,似乎一個下午匆匆已過。而照西班牙人規矩,下午還長得緊,即令辦公的人回家,還有三個小時才進晚飯。
未到西班牙來以前,就聽說西班牙以 Siesta(午睡)聞名,來此後才知道這裡的午睡,和台北相仿,並沒有想像中的「大規模」。他們二時下班,下班後回家午飯,午飯是他們的主食。來回需時,而西班牙人又講究慢慢品嚐,四時就要上班,午睡時間不多,也只是稍稍橫一橫閉一閉眼睛而已。一個西班牙朋友說:「外國人有時找不到我們,老愛武斷:『他們去 Siesta了』,我們哪來這些功夫睡午覺!」
倒是我以前從沒有聽見過的Paseo(散步),才是真正的大規模。下班以後,他們幾乎傾家而出,舉國都在散步。十室九空,全在馬路上、公園裡、咖啡座上、酒館裡。夏天日長,散步時間就移到八九時以後。馬德里有一條馬路,可以和馳名世界的巴黎香酥麗榭街媲美,名字叫加斯蒂雅那散步大道(Paseo de
la Castellana),原文並無大道,只是散步,大道是我加上去的。大道上有車道,有寬寬的人行道,非特兩旁是人行道,車道中間,另有人行道,預備大家散步。這個習慣不知何時開始,有人說也許是因為十七世紀時,夕陽西下,貴族都乘著馬車出來兜風,上有好者,老百姓也學樣,養成了散步之風。散步得累了,在露天咖啡座喝一些冷飲,坐在一旁看別人散步。西班牙的女孩子,美在一頭青絲,和一雙大眼睛,她們總是打扮入時,三五成群,在馬路上來回散步。坐在咖啡座,儘可以目不轉睛的把她們從頭看到腳,不算失禮。
西班牙有的是街頭咖啡座,一坐下來,那怕你只叫一杯可口可樂,那怕你一坐一小時,無人來催你。只有到西班牙來,才懂得什麼是悠閒,二十世紀悠閒在別的地方已不能立足,來去匆匆,緊張萬狀。只有在西班牙,並不斤斤計較時間。和人約會,他如遲到,你不必見怪,你如遲到,也不必道歉,全是朋友,何必做時間的奴隸?商店八時打烊,快打烊時,最好少去麻煩店東戶或店員,他們決不願為區區生意,誤了散步。舉世滔滔,為名利奔忙,以為找到了錢就是找到快樂。西班牙人不全採取這種間接辦法,不相信快樂需要錢做媒介,他們直接了當的在日常小事裡去汲取人生樂趣。西班牙有的是大道,有的是新鮮空氣,散步不必花錢。就是坐下來,一瓶啤酒,一盤炸洋芋,也所值無幾,但是樂在其中。
現在西班牙正竭力想現代化、工業化,想和其他國家看齊,而其他高度工業化國家的人,卻又想在西班牙找尋悠閒。據美國赫德遜研究所調查結果,到一九七八年美國人將有更多的空閒。因為美國生產速度,有增無減,而國內外的消費量,將呈飽和點。這樣就只有減少工作時間。那時也許美國人有更多的空閒,可以向西班牙人學習如何享受悠閒。但是這份悠閒,也不是盡人有福享受。美國人主張「著力工作著力玩」(Work hard and play hard)。而悠閒卻不能著力,只能聽其自然,一著力,就沒有悠閒了。
在鄉下,散步時,露天咖啡座和酒店裡,幾張方桌,四人一桌,竟是抹的骨牌!竟正在接龍!每桌旁邊稀疏的站著人在旁觀。每逢出牌時,在桌上拍一聲,儼然中國作風!拿破崙說:「歐洲止於比利紐斯山」,意思說西班牙不像歐洲人,也許就因為這一份不像,倒使我分外的有親切之感。
我坐在咖啡座,看來往行人,臉色不是純白,頭髮多半烏黑,身體多半不高,他們來回散步,暮色蒼茫裡,真分不出他們是東方人,還是西方人。
孩子們最快樂,每天有大人帶著出來散步。夏天時九時還在大道上來往徘徊。別國的孩子早已上床,他們卻連晚飯還沒吃!西班牙的孩子,都是眉清目秀,穿得乾淨,穿得講究。人家常說西班牙父母是最寵孩子的。這裡多半是大家庭,多子多孫,連最小躺在搖籃裡的,也由媽媽或女僕推著,一起參加散步行列。別國的孩子,太小時難分男女,這裡的卻是一眼便知,女孩子生出來的次日,就穿了耳洞,戴了小小金耳環,閃閃發光。每逢女孩子第一次參加領聖餐,一身潔白,長裙曳地,白紗披頭,像個小新娘。手執聖經,一本正經的。教堂裡出來,由父母帶著在公園裡或大街上來去,有如一幅不屬於二十世紀的古董。
大些的女孩,邊走邊吃瓜子,吃得快,吃得熟練,吃得和中國人一模一樣。她們吃的多半是向日葵子。有時連男孩子也吃,而吃得最起勁的時候,總是在他們來往散步時。女孩子們有時和男伴在一起,有時三五成群,這裡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許多。
因為散步後坐下來休息,養成了吃點心習慣。西班牙不知有多少種甜食,據說這是阿拉伯遺風。星期天做完禮拜,甜食店裡生意興隆。西
班牙的太太到中年後都是福敦敦的。有些修道院以某種甜食出名,在靜靜的修道院裡,有時也講究一點口福。
這裡杏仁出得多,甜食裡有杏仁餅、杏仁蛋糕,吃咖啡時,也可以叫一客杏仁。夏天有一種白白的冷飲,看上去有些像牛奶,名叫Hochata,吃起來有些像杏仁露,吃下去甜甜的,涼涼的,香香的,最能解暑。除了甜點心外,他們最愛吃一小盤一小盤的小蝦小魚和其他在中國沒有見過的海鮮。
有些人吃吃走走,走走吃吃,一連要吃幾家,邊吃邊談,邊走邊談。我總覺得西班牙人的能言善語,和每天的散步坐咖啡座有關。這樣,他們天天有練習談話的機會。西班牙人說話說得快,快得幾乎毫無標點,連無線電和電視上報新聞的人也是一樣,好像是在說一串音的急口令。西班牙人和四川人有些相像,喜歡擺龍門陣,擺得頭頭是道。招待西班牙客人最方便,主人不必絞盡腦汁想話講,他們彼此間總會滔滔不絕,絕不冷場。西班牙人也不怯場,電視上,隨便在街上抓一個人訪問,都能對答如流,好像熟讀了腳本似的。
馬德里最熱鬧的 Jose Antonio 大道,散步時分,露天咖啡座客滿,有時咖啡座沿著人行道一字排開,兩邊全坐滿了人,我常常非常不敬的笑說好像是介紹所。有些人一人坐,不言不語,喜歡到熱鬧場中,去領略清靜滋味。有些情侶相依相偎,其親熱也只到依偎為止。在西班牙,從不見有人當眾接吻的。西班牙以熱出名,英國以冷出名,而在熱的西班牙,從沒有像冷的英國人那樣大膽的在公眾場合,表現火爆場面。
這種露天咖啡座,一直到半夜以後,依然笑語聲喧。西班牙因午、晚餐時間,與眾不同,所以電影時間,也和其他國家各異。下午一場是七時起,晚上一場是十時起。十時的一場,散場時已過午夜,人潮湧出,到咖啡座又停下來,來一次宵夜。週末的大街上,衣香鬢影,街頭路燈,照耀如同白晝,人來人往,哪知已過子夜!連狗也隨著人熬夜,不少人在夜半時分,帶狗出去散步。
馬德里是我見到的城市裡最乾淨的一個。成天就看清道夫在掃街、沖街。掃街的兩人一組, 一個人把垃圾掃在一堆,一個人把它掃在畚箕裡,倒入垃圾車,垃圾車不大,兩個輪子,上有蓋頭,兩人穿著制服,乾淨俐落,不像是收垃圾的,連那隻垃圾箱也是非常整潔。秋天落葉,更是令人忙個不休。五月閱兵時,騎隊過後,就有清道夫出來掃馬糞。掃後還要用水沖。西班牙人愛喝幾盅的,總說酒是用來喝的,水是用來沖街的。觀光客人人讚美這裡市容整潔。但是這裡卻還到處看到「保持西班牙清潔」的標語。
我初來時節,馬德里的街道,有些用的煤氣燈,每晚要人去點。我居處附近的幾條街,夾道皆蔭,路燈隱在樹影裡,每晚有一個穿制服的人,手執長杖,杖頭有火。他一仰頭,一伸手,樹影裡就亮起一盞燈,古意盎然。我曾寫信給台灣朋友:我在馬德里 Paseo 時,集夕陽西風古道於一身,卻毫無蕭條之概,只覺得披著一身詩意,一身瀟灑。
在西班牙散步,無論是黃昏,是深夜,是清晨,全沒有不安全之感。更不必擔心舉家外出有沒有小偷光顧。你在大街小巷散步,都有人在暗中照應,大可不必為後面來的腳步擔心。如果你住在公寓,非特樑上君子不得趁虛而入,連自己外出後也進不了家。凡是公寓房子,一到了十時半,大門就上了鎖,你雖是房客,卻也沒有大門鑰匙。這大門鑰匙自有一種人看守,這種人名叫 Sereno ,有些像我們以前的更夫,也有些像巡夜的警察。一個人管幾條街,他們身穿制服,手執一串長長的鑰匙,在街上來往巡邏。如夜行人回家,在大門口高聲拍掌,他遠遠聽到,就把一串串鑰匙,往地上一擲,表示「我聽到了」。然後他踱到大門前,拿出長長鑰匙,給夜歸人開門。深夜常有這種掌聲和鑰匙聲相應。夜半歸來,無孤獨之感。到清晨七時,大門開了,巡夜人下班,回去休息了。
據說這些巡夜的是沒有薪水的,全靠替人開門後給的小費過活,但是入息不差,因為居然有人不惜給些「頂費」,謀這個差使。
西班牙人習於夜生活,晚出晚歸,每夜總可以得不少小費。像獨門獨院的住家,巡夜的雖不來替你掌管鑰匙,卻也是在來往巡迴時,看你大門有沒有關緊,車門有沒有鎖好,每個月開張單據來討賞。他自稱代你巡夜,要的錢不多,我們家每個月只要五十元西幣。
西班牙本來治安就好,有了 Sereno,更可以放心大膽的散步了。有些歐美人士誇說自己國內的自由,老覺得談自由,西班牙未免落後,有時也要我發表意見,我卑之無甚高論,只是一笑說:「在我,一個女人能在午夜獨自在街頭散步,而毫不恐懼,也是一份自由─一份很重要、而現在許多國家無法享受的自由。」
我離開台北前,前任的土耳其大使對我說:「台北太濕,濕得一個人懶懶的,早上不想起床,難為你們一點不受天氣影響,幹得那麼起勁。你一到西班牙,天氣乾,精神百倍,早上在床上可以跳起來。」
他的情報對了一半,這裡天氣乾燥,對身體有益,卻並不能使我在床上跳起來。我遲遲而起,生活得非常西班牙化。九時許才進早餐,西班牙的早餐,和英美不同,有點像法國的。一大杯滾燙的巧克力,外加幾個麵包,有的麵包是兩頭尖,有的麵包是彎月形。我在旅館餐室用早餐時,總奇怪為何我們只有兩個人,卻給我們一大碟牛油,和一碗果醬。偷覷鄰座,原來他們把兩頭尖的麵包,先把中間軟的部分吃掉,於是麵包就像一隻船,中間已經挖空了。然後把牛油在空洞的內壁上,像油漆似的厚厚的糊上,最後把果醬倒入,把大洞填滿。這樣一來,兩人儘可以吃掉一碗果醬,一碟牛油。
其實,這還不是標準西班牙西班牙早餐,標準的西班牙早餐,說來不信,是一杯巧克力再加油條。他們的油條有兩種,一種較細,盤花的,彎來彎去有些像北方的繖子,名叫 Churro,這也是比較普通的油條,西班牙人說人寫字寫得不好,就說:「你的字寫得像 Churro。」另有一種油條真的和我們的油條一模一樣,他們則覺得和警察用的短棒相似,所以名字也叫得一樣,就叫做 Porra。中西相隔如此遙遠,為何會在西班牙出現油條?言人人殊,一般總離不了馬哥孛羅,說是他從中國帶回去的。大概此人好吃,把吃的東西都帶到西方。但是他帶回去的東西都走了樣,麵條變成了通心粉,餃子變成了 Ravioli。也難怪,他畢竟只是一個男人!但是為何油條不盛行在義大利,而盛行在西班牙?令人難解,所以有人又說也許是阿拉伯人帶來。
無論是由誰帶來,至少油條在西班牙已是深入民間。在美國的中國人,想吃油條,到處訪求名師教導。而在西班牙,做油條稀鬆平常,家家能做。做油條的機器,好像是打DDT的,把麵和好,據說要和得稀,就把和好的麵裝在機器裡,機器另一邊有洞,把機器頂在心口,一頂,那邊洞裡就有一條麵條,跌在油鍋裡,就是油條,做來似乎全不費手腳。小鎮街上,露天放個油鍋,在那裡大炸油條,現炸現吃。有的買了帶回去,也像在中國一樣,用根稻草一穿。
我覺得他們早上吃油條,天經地義。而若干英國人卻認為不可思議。認為油條只可以當點心,如何來當早餐?所以西班牙人不大以油條招待外國人。只有碰到我們,才是欣逢知己。其實英國人每天早餐吃魚,腥腥臭臭,也不敢恭維。
有些人最受不了的是西班牙人早上不吃雞蛋。似乎覺得他們全不注意營養,而西班牙人卻把雞蛋移在中午吃,只是不吃煮雞蛋。在西班牙文裡,沒有煮雞蛋這個現成字。早上如要叫煮雞蛋,非得嚕嚕囌囌的說上半天:「我要兩個在開水裡經過三分鐘的雞蛋。」我在外早餐,從不叫煮雞蛋,就為說來太長、太辛苦了!
西班牙以午餐為正餐。先上湯或是冷盆,再上蛋─炒蛋、蒸蛋、荷包蛋不拘,再上魚,再上肉,再上甜菜,再上水果,再上咖啡。浩浩蕩蕩,吃個不完。而且是慢慢的上,慢慢的吃。和美國人的講求快速全不同。因為欣賞需要時間,一快,情趣全消。懂得吃的人都是慢條斯理的品嚐,決不是狼吞虎嚥。現在他們在家中,也未必如此大規模,而旅店飯館,依然如此。西班牙的魚湯海鮮湯,滾熱的一大盆,鮮極、多極、燙極。每逢在館子裡用餐,單是第一道就把我打倒了。接著的幾道菜,我已是無福消受,剩了許多。西班牙的侍者非常和氣,全不是吹鬍子瞪眼之流,看我剩得多,帶著關切的問:「 Senora不喜歡我們的菜?」關切裡帶著幾乎聽不出的責備。我結結巴巴的解釋:我愛吃西班牙菜,卻是苦於量小。他將信將疑,端著盤子走了,計畫著下一道菜,如何勸我多吃些。
西班牙菜,以調味濃出名,而香料等調味食品,都是東方傳去。相傳以前大富人家,才吃得起胡椒,撒胡椒是件大事,門窗緊閉,倒並不是怕隔室偷香,卻是怕一陣風來吹去。胡椒遠涉重洋而來,不能讓它隨風而去。
西班牙人吃得鹹,到我家來吃中國菜的西班牙朋友,不時自己加作料,不是加鹽,就是加醬油,也許他們覺得愈鹹愈好。連批評人都以鹹淡為準。愛熱鬧愛談笑的人,他們稱他鹽的 Salada 沈默寡言的,稱他淡的 Soso。
西班牙人也吃飯,他們有一個菜叫 Paella 就是飯,飯上加火腿、海鮮等物。他們對飯的看法,和我們頗有出入。我們主張軟硬適中。美國人電視上做米的廣告,用燒好的一盆飯,旁邊電風扇對著吹,把粒粒吹散開,算是好米,我當時曾大為詫異。而西班牙人則更走極端,他們吃的米粒,硬得和牙齒相碰有聲,才算上好。我很愛吃 Paella,但每次叫這道菜時,總是加上一句:請煮得爛些。西班牙人為我愛吃這道菜而高興,但完全不能了解,我為什麼喜歡吃他們煮壞了的 Paella。
這裡的烤乳豬,又和中國相同,乳豬連頭帶尾像隻貓。肉舖裡把乳豬去毛刮光後,臉上笑嘻嘻的,坐在一旁,好像一個玩具。以前海明威喜歡吃乳豬,回去寫小說,還不能忘情,大為介紹,有幾家烤乳豬店門庭若市,都是觀光客,他們委實應該感謝為他們免費吹噓的海明威。
西班牙人飯後總吃咖啡,不大吃茶。他們的飲料是巧克力和咖啡,茶淡淡的,是女人的飲料。男人如果飲茶,幾乎成了女人腔,有時連女人也要腸胃有些不舒服才喝茶,咖啡濃得化不開,用小小的杯子裝,在吃甜菜和水果後上咖啡。在美國,一切講求效率,吃完了湯上菜時,侍者就問 Coffee now or later?(現在就上咖啡,還是等一下?)歐洲人最不能原諒這一點:哪裡有正菜和咖啡一起吃的道理?
一道一道菜來,儘管慢慢的吃,西班牙人形容一個人有耐心,常說這個人有中國人的耐性。而在用餐時,我這中國人卻覺得這時論耐性,應以西班牙人為第一。一道菜上的遲,主顧決不發火,慢功出細貨,總要火候到了才能端上桌來。既上菜後,主顧慢嚼細嚥,侍者絲毫沒有怨言。待酒醉飯飽,上咖啡時,大家談興正濃,侍者更是表示出十二分的體貼,每逢走過桌旁,絕不正眼相瞧,唯恐他關切的一瞥,卻給主顧誤會,以為要催他走路。主顧儘可恣意談笑,談個夠,坐個夠,直到他打一個招呼,侍者才來,而且帶笑相看,似乎在說:你老幹嘛不再坐一會兒?有時帳單送來,兩人搶著會鈔,更是十足道地的中國味。
我有時中午飽餐一頓,晚上無法再來全道,就隨便叫一個冷盆 entremesa,應付晚上一餐。誰知冷盆一來,小小的磁盆在我前面,圍成半圓形,一數,有十道:有蛋有香腸、有火腿、有魚、有生菜‧‧‧‧而這些,在他們只是開開胃口的小菜而已。
西班牙中部南部畜羊,他們自己笑說,「我們南部的人,一人獨酌,隨隨便便的就嘗了一隻整羊。」這當然是調侃自己的誇大其詞,但我親眼看他們大口喝酒吃肉,也許全靠他們這份豪情,才能跟哥倫布飄洋過海,在新大陸上另闢天地。
他們燒菜用橄欖油,中南部遍地橄欖樹,美國人馬丁尼酒裡的橄欖,幾乎全是西班牙去的。他們吃油吃的厲害,有時連麵包也在油裡浸一浸。西班牙中部天乾,長年雨量稀少,地勢又高,以前有皇室時,西班牙人常說:「我們的皇冠離上帝最近。」既是高亢,多吃油可以使內部滑潤。我才來時,覺得嘴唇鼻孔乾極欲裂,而他們憑著橄欖油,卻能在這樣乾燥的天氣裡,有一頭光潤的頭髮。他們的頭髮令人涎羨。男人不必擦油,女人更是對它可以隨便指揮,一頭青絲服服貼貼,非常聽話,不像我似的頂著一頭煩惱。
這裡有些蔬菜,像黃瓜,像蠶豆,像茄子,像青椒,就好像是中國種出來的,我把中國白菜子下種,種出來菜葉上毛毛的,面目已非。這裡蔥不是通年常有,生薑更未見過。美國有朋友來,常為我帶來生薑,我把它浸在酒裡,燒魚燒肉時單用酒,不用生薑,取其薑味。有的西班牙朋友,沒見過新鮮生薑,聽說我有新鮮生薑到,常常要我拿出來傳觀。
西班牙的火腿,未到太像中國的,也有些像美國的 Smithfield,他們講究切成薄片生吃。在吃食店裡,掛著一條火腿,也完全像中國的南貨店。這裡的火腿獨步歐洲,歐洲人認為西班牙有這樣好的火腿卻不知道早上吃火腿雞蛋,太過辜負了這名產。其實西班牙人也儘量利用火腿,他們的火腿湯有些像我們的醃鮮湯。
馬德里有一家有名的飯店,菜上來時是一隻瓦缽,侍者交給你一個槌子,要你當場把它敲破。瓦缽一破,香味四溢,裡面是雞,是羅馬人的吃法,以前雞身外塗泥巴然後再烤,現在改良了,只是把雞放在瓦缽裡,完全像我們常熟的叫化雞,也像現在台北流行的富貴火腿。隨瓦缽來的是一枚五彩的勳章,擊破瓦缽後,你還可以得勳章一枚。
西班牙因為天乾,常年有太陽,瓜果特好。這裡的瓜,既香又甜,我沒有去過新疆,據去過新疆的人說是像哈密瓜。我初來時老愛吃瓜,以後覺得胃不舒服,最初還沒疑心到是瓜作祟,後來有人說這裡的瓜雖好纖維較粗,對於有些人的胃不合適,我才恍然。一個西班牙朋友解釋得更清楚:「早上吃瓜最好,是金,中午吃瓜是銀。晚上吃瓜最傷胃,是砂。」而我卻是天天吃砂。
他們的橘子和義大利搶市場,所謂「橘戰」,是國家一寶。最好的產在巴倫西亞,在西班牙吃不到好橘子,好橘子全出口去了。
黃朝琴先生來此時,曾說恐怕台灣的橘子,最初是從巴倫西亞傳來,因為他記得在他小時候,在台灣有一種橘子根本就叫巴倫西亞。在台南,民間也跳福來明歌(Flamenco)舞,恐怕是和巴倫西亞的橘子一起傳入台灣的。西班牙人去台灣最早,
卜進賢先生研究早期中西交通史,他相信基隆那邊的三貂嶺,可能是西班牙人命名,原名也許是Sandiago。
這裡的葡萄真多,西班牙的酒是出名的,葡萄酒和白蘭地酒也許趕不上法國的,但是他們的 Jerez,就是英文裡的 Sherry,卻是舉世著名。這裡每餐都有酒,有些飯店,紅酒白酒根本就是免費供應。他們喝紅酒白酒好像喝水似的。
凡是正式宴客,總在晚上十時或十時半,我最初出外晚餐時,在車上就不覺是出去赴宴,老覺已是赴宴歸來。十時半到,入座時已是十一時,吃完已過十二時,再用飯後酒,歸來時是清晨二時後了。
我記得有一家公爵家在夏天請酒會,帖子上寫的是八時,在他市郊別墅裡舉行。我們迷了路,到達時已是晚上十時。我們要司機進去探望,萬一酒會已散就不必再進去打擾主人。司機歸來說,客人剛開始到達,酒會全不像已近尾聲。我們下車進去。游泳池邊、花園裡,全是客人,侍者穿梭來去,說是立刻就要開飯,原來是酒會連晚飯,飯後還有馬德里叫來的全班福來明歌,在我們離開時,福來明歌才開始,卻已是清晨一時,以後才知道這一盛會,一直到翌晨八時才散,整整十二個鐘頭!
我們家裡平時沒有客人,或只有中國客人時八時半晚飯,請外客時想折衷辦理,定在九時半。但是電話紛來,客人要求可否晚些。主隨客便,我們以後也就隨俗,定在十時。而且定居以後,才知道九時半吃晚飯,對大家並不方便。這裡的雞尾酒會,多半八時或八時半開始,我從沒有接到過六時或七時的雞尾酒會請帖。如果晚上有一個酒會,要再趕九時半的晚飯就太匆促,萬一再要回來換晚禮服,更是疲於奔命。雞尾酒會既是八時半,晚飯就非十時不可。
這樣的作息時間,對觀光客略嫌不方便。因為中午大家都在休息,連商店也在二時關門,要四五時再開,在二至四時間,頗有無處容身之苦。而入夜六七時,已是晚飯時分,餐館卻雙門緊閉,還沒開始營業。有幾位國內的來客,住旅館裡,幾度去餐館,都是不見動靜,等到九時半餐室開門,他卻已是呵欠連連,到了上床時間,全無食慾了。
有些西班牙人到三時才進午餐。內戰期間,軍書旁午,佛朗哥元首一早起忙著會客,批公事,常要到五時才進午餐,那簡直是中國吃早夜飯的時後了。通常夏天的晚飯吃得更晚,因為散步歸來已晚,自不能才吃點心,接著又吃晚飯,所以總要到十一時才吃晚飯,主人吃完,僕人才吃,我每夜就寢時,常聽得鄰家廚房裡的洗碗聲,而我就寢時,總是已過午夜了。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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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人口三千萬,每年來的觀光客卻有二千萬(一九七0年為二千四百萬),就是三個西班牙人招待兩個外國人,也等於一年中台灣突然來了八百萬遊客。
西班牙的太陽,好像義大利的石頭,是觀光的最大本錢。旅行社大加宣傳,甚至在英國刊登廣告,說是到西班牙如看不見太陽,可以退錢。西班牙太陽之值錢可知。南部有一個海岸,開門見山,乾脆就叫「太陽海岸」。北歐的國家陽光稀薄,而且晝夜不分明,有時日不落,有時日不出。英國的太陽也很少露面。為找尋溫暖和陽光,遊客紛紛來到西班牙,說來不信,連遠在大西洋那邊的加拿大,每年都要來七萬人。
觀光客最怕拖泥帶水,西班牙北部景色宜人,因常下雨,遊客稀少。南部常年無冬,遊客最多。五年前我初去南方海邊,碧海晴天,海邊點綴著稀稀落落的小村。五年後面目全非,大廈林立,長長的海岸線上,幾乎都是新屋。我這才真正體會了「雨後春筍」的深意。幾年前舊遊之地,已找不到故居。向行人問路時,答的都是外國語言,幾乎全歐洲的人都搬到了西班牙!國際商人紛紛到西班牙投資,要把西班牙南部,變成法國的尼斯。拍影片的公司紛紛到南部拍片,明星雲集,製片的比觀光客更喜歡陽光。
西班牙中部馬德里一帶,冬天陽光普照,卻是觀光淡季,一到夏天,陽光直逼,發揮夏日之威,遊客卻自各地奔來,冒著烈日,東西奔走。馬德里極少冷氣設備,居民一到夏季,都相率離開,到海岸去避暑,而遊客就在這時來填空缺。
西班牙非特天上有太陽,地上的觀光資料也豐富。古堡、古宮一大堆,而每個城鎮建築各有千秋。最吸引遊客的是每一個城市都有不同的節日,不同的慶祝方式。復活節到處有遊行,軍民合作,常是軍樂隊前導,因復活節遊行要肅穆,只用軍鼓。鼕鼕鼓聲裡,抬過一枱一枱臺閣,描述耶穌受難情形。耶穌像抬過時,軍人舉手敬禮。像後跟一批善男信女,他們身穿寬大罪衣,頭戴尖頂蒙面高帽,只露出一對眼睛,手捧蠟燭,赤足相隨。有人赤足上繫著鐵鍊,舉步時叮噹有聲。遊行都在半夜十一時,全城肅靜,但聞鼓聲鐵鍊聲。有時耶穌像行過,道旁跪著信女,喃喃祈禱─這些場面都給觀光客難忘的印象。
南部的賽各比亞,北部的本波隆那、東部的凡倫西亞,都有不同的節日。以前只是本城的人,保持傳統在慶祝。以後觀光事業發達,觀光客聞風而來,觀眾既多,慶典也愈來愈盛大。慶典盛大,觀眾來得更多。現在節日前一二個月訂旅館,休想訂得到房間。
我最愛西班牙的小村,小村裡沒有熙來攘往的觀光客。因為常年少雨,新刷的粉牆可以長久保持潔白。村中婦女,不停的用掃把掃大門口,掃得馬路上乾乾淨淨。樓上靠街的陽台上,萬紫千紅,放著若干盆花草,雜在古屋間,特別透著新鮮。
西班牙鄉村的打扮,相同而不相同。每一個鄉鎮,都有一個廣場(Plaza Mayor),廣場方方的,有兩三層高的樓房圍著,樓下開店,四面有迴廊可通。通常廣場邊有一個市政府,一個教堂。但每個村鎮的廣場又各有不同。廣場是大家的聚會地方,冬天曝日,夏日乘涼。有慶典時把四圍通路一攔,就是一個鬥牛場。四圍樓上的陽台,成了看台,四圍的窗口,成了包廂。笑語聲喧,彼此打著招呼,穿著新衣,充滿了節日的歡欣。
往常小村都是靜靜的,門雖設而常關,大門緊閉,我們的鄉村雞犬相聞,他們的鄉間好像無雞無犬聲,有時傳來水聲,是公用自來水龍頭處,有人用陶器接水,陶器式樣古樸,裝滿二三大罐,用小車推回家去,村前村後,常見一個牧羊人,有時騎著騾,帶著一條牧羊犬,領著羊群,在原野行走。
因為少雨,農作物不多,不像台灣似的一片綠色生意。偶見路旁標著 Rio(河),而事實上有的已經乾涸,有的規模像台北新生南路上瑠公圳,這裡是一片黃土,光禿禿的地。山上因無數目遮掩,清晰的看得出山石的斷層。這些橫斷的紋路像是經多年海浪沖擊遺下來的痕跡,有時我在四圍山色裡,覺得不像在走山路,倒像在乾涸的海底行走。有人推測史前歐非本來相連,經過了一次天災,才分了家。我常想像也許那次大水也沖到西班牙中部,以後才退,所以土地不肥,山石有海浪衝擊的跡象。但這全無科學根據,只是我浪漫的想像而已。
黃土沒有產物,農村留不住人。年輕的都遠走高飛,近的飛到近處的城市,在工廠商店裡落腳,遠的遠走他鄉,法、德、英、荷、瑞士都有西班牙人去工作。以前的人飄洋過海到美洲,現在去美洲的狂熱已過,只去歐洲其他各國工作。他們拋妻別子出外創業的精神,有些像我們的華僑,每年僑匯有五億之多。耶誕節前,僑民紛紛回家,政府特別派人去機場、火車站,照料兼歡迎,有時也派歌舞團體,去歐洲各國,安慰未得歸家的西僑,使他們節目得聆鄉音,有些接近我們僑務委員會的工作。
有些寂寞的小村裡,幾幢空屋,門窗釘緊,屋中人已去他鄉,村裡的人,年年減少,只留下老弱婦孺,更平添了小村的古老氣息。在寂寞長巷裡駕車而過,有一種不調和的感覺,好像是一個二十世紀旅人,無意中闖進了中世紀。
這些小村裡只有汽車駛過,很少有人停留。觀光客雖多,少人光顧,更少見東方遠客。如逢我下車進入咖啡店,人人停杯看我,竊竊私議,有的猜我是菲律賓人,有的編派我是日本人。一次我去一家鄉間餐室,才推門,大家刀叉停在半空,凝眸注視。我開口點菜,大家側耳傾聽,我舉起刀叉,大家側目相看。我付帳離開,後面跟著一群女侍。側門口,連廚房的廚師也暫停工作,身穿圍裙,出來和我揮別。這裡缺少綠樹青山,一片黃色,有一股蒼涼意味。但無限蒼涼裡,卻裹著一堆人情味。其他歐洲各國,有時可能也陽光普照,但卻少有像西班牙的笑口常開。
在法國,法語的發音如果不正確,最好少開口。我在一家巴黎餐館,聽鄰桌問侍者:「請問有英文菜單嗎?」侍者回答:「全世界上等餐館的菜單,都是法文的。」在西班牙只要你說一聲 Gracias(謝謝),他們就會誇你聰明。你如結結巴巴說不清楚,周圍的人都會來指手劃腳的幫忙,絲毫沒有不耐煩表示。
西班牙喜歡把吃的東西給人分享,據說是受到阿拉伯人的影響。在理髮時,理髮小姐吃點心,總會來問:「要不要分你一塊?」那怕只一塊麵包,也會掰下一塊來請客。進鄉下的咖啡館,侍者有時忽然告訴你已有人會了鈔。對「有朋自遠方來」,和我們一樣會表示「不亦樂乎」,而他們比我們更甚,因萍水相逢,連「朋」也還談不到。
如今去歐洲觀光,法國掛著長臉,瑞士人淡然處之,義大利只想欺生,在西班牙人臉上,還可以找到和顏悅色,這也許比太陽光更值錢。
西班牙政府還怕觀光客委屈,特設觀光新聞部,專替觀光客服務。服務中消極的是勿使觀光客受欺騙,積極的是使他們賓至如歸,得有價廉物美的享受。第一實行標價運動,標價運動並不一定能做到不二價,如會討價還價,也可能打上一個八折或九折,但至少做到了不提高物價。而且在櫥窗外一看,一目了然,也省卻了彼此間問價的麻煩。
旅館餐室全由觀光部定成五等,旅館分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星是豪華級,隨便定價,不受限制。其他旅館分各級定價,價目表掛在房門背後,入門就可以看到。
餐館則以叉為識別標準,五個叉最貴,一個叉最便宜。菜單上面都標出是幾個叉。另設一種觀光菜單,有些像中國的合菜,一湯二菜一甜菜一咖啡是多少錢。但主菜也可以換,並不硬性規定非吃那個菜不可。但如換菜有時要貼一些錢,譬如觀光菜單上規定吃香腸,而你卻想吃一塊牛排,牛排自然較貴,你可以看價目表上的牛排價錢,牛排分兩種價格,一種是原價,你如不吃觀光菜單,專點牛排,要一百二十個西幣。另有一種名叫補充價,即你如點了觀光菜單,主菜要換成牛排,就要補充六十西幣,規定得清楚分明,補充價就是除觀光菜單應付的價錢外,再補出多少。每家餐館大門口,都貼著菜單,標明價錢,標明菜館是幾個叉。觀光客不必入內,先可以在門口把價格和菜色研究一番,以決定去留。現在觀光菜單已改為每日菜單,其性質仍不相上下。每一店家必標出本店觀光菜單每份多少西幣,童叟無欺。
旅館一經限價,不得隨意漲價,顯得比其他歐洲國家,價格低廉。計程車以十元西幣起價,一次跳一元,也比其他國家公道得多(每一美元合西幣七十元)。
西班牙把遊客分成觀光客和度假客兩種。觀光客多半是第一次光臨,探古蹟名勝,訪博物館,馬不停蹄的到處看。度假客目標不同,志在休息,不在尋幽探勝,坐在沙灘上,兩星期也許就這樣消磨在水天之間。
無論對度假客,或觀光客,觀光部都悉心照顧,食住壓低價錢,又恐遊客一到晚間,不能游水,無處參觀,有徬徨之感。就利用廣場,在廣場中來一個樂隊,吹吹打打,大家可以免費欣賞音樂。興之所至,可以婆娑起舞,不費分文,可以盡興而歸。有時入夜放煙火,幾國參加比賽,讓觀光客消遣。
觀光部非特保護觀光客,還處處鼓勵人來觀光。如果你運氣好,是西班牙本年的百萬觀光客(即第一百萬或第二百萬),你立刻身份不同,下得機來,有小姐來獻花,有人一旁來相陪,儼如貴賓(VIP)。而且到了旅館,發現你等於中獎了,一週食住,不費分文,已經由政府會帳。如此的保護獎勵,雙管齊下,觀光客不斷來,一年觀光收入,有十五億美元,在國家收入中,首屈一指,佔第一位。
為便利遊客,要把公路修得平坦,歐洲各國的遊客喜歡自駕車來,因此公路工程生意興隆。各海口都市餐館旅館業發達,建築工程也跟著起飛。觀光客都愛西班牙的麂皮大衣和晚禮服,成衣業也水漲船高。買牙加的珠子,因此聞名全球。遊客最大的消費是鞋子,製鞋業跟著交運。西班牙鞋子,式樣新,價錢廉,遊客穿回家去,人人喜愛,等於登了免費廣告,西班牙鞋子一舉成名。一九六九年一年西班牙銷到美國的皮鞋就是七千萬美元。各業都多少沾了觀光的光。
其實現在的觀光客,並非闊客,更非財神,有時連一張飛機票都是分期付款欠來,但每人都稍稍買些土產,積少成多,也就可觀。
度假客都各自為政,以一人或一家為單位。觀光客則多半是成群結隊而來。團體旅行便宜而方便,食宿遊覽,全已有人招呼,不必自己費心。但是有些人對於這種旅行方式,也頗有批評。一個計程車司機說:「這些旅客和我們全不發生關係,飛機到時,旅行社派大車去接,以後逐日都是團體來去,遊山玩水,購物上街,全是團體行動。一直到乘機離開,沒有和當地人接觸過。」我們中國人旅行時講究風土人情,山川人物,人物和風景並重,見山水而不見人物,也是一個缺陷。
觀光客既是團體行動,團體會帳,茶房侍者很少能得特別賞鈔,為此對這些團體客人,表示得並不熱絡。成年人忽然過團體生活,有時會返老還童,仗著人多勢眾,沒有單身旅客在異國的拘謹。嘻嘻哈哈,像一群不守規矩的學生。
不該摸的去摸,不該照相的想偷照,甚至參觀宮殿時,牆上糊的錦緞,也想撕些下來作為紀念。使人對團體遊客,側目而視。而參加團體的遊客,也有他們的苦衷,一個朋友打電話來:「我給他們像趕豬趕羊的趕來趕去,腳也要跑斷了。」常見停在皇宮古堡的觀光車裡,有若干旅客拒絕下車,他們量力而為,無法每個地方都下車參觀。
團體觀光客大多數是老年人,而更多是老太太。洋老太太病在嘴碎,一面參觀,一面批評。有一次我聽一個老太太大聲疾呼:「我不出錢買這個票呢!教堂應該歡迎每個人進去,哪有買票的道理?」她也許有道理,但表達的方式甚難得人同情。有些美國人處處想躲避自己國內的觀光客,有一個竟對我說:「今天你要恭喜我,我參加的團體裡沒有一個美國人,前天空擔了一夜的心。」
也有些人批評現在的觀光客,水準不如從前。以前的客人除參觀博物館外,講究到私人住宅去看名人真跡,如今的人……「你看,那些開放給遊客看的英國貴族住宅,竟以獅子老虎來號召了。」
旅行社辦理觀光事宜,招呼遊客,替他們把節目排好,不要遊客操心。但有時為招攬生意,儘量廉價號召。參加的人一看價錢便宜,紛紛加入,自以為一次繳費後,可以暢遊全歐。而事實上大謬不然。譬如到西班牙,除了一個全城兜一次的所謂「市區觀光」(City tour)或藝術觀光(去一次普拉多博物館)外,其他古蹟名勝如想一遊,卻要重新繳費。可憐有的人到了巴黎,近在咫尺,竟不得一遊凡爾賽。有些人中途退出,有些人硬著頭皮再設法籌款。觀光客常常在中途發生財政困難。
只有一批年輕學子,根本談不上財政,只是「窮逛」。身背一行囊,可以走遍天涯。他們走走歇歇。有時翹起大拇指,在路旁要求搭便車。有一個中國學生告訴我,這樣子搭車,可以訓練一個人的耐性,他用一個暑假就是這樣的遊遍全歐。最久的一次,他翹著大拇指等了足足五個鐘頭!
凡是窮逛的人,幾乎都手執一本「五元一天」(Five dollars a day),這本書的作者把全歐廉價的旅館、住家、餐室都調查得清清楚楚,附了地址電話號碼,如按圖索驥,保證只要五元一天。年輕學生滿身都是冒險精神,愈便宜愈好,和當年要打腫臉孔充胖子的遊客截然不同。有一次,一個轉輾介紹來的美國學生,託我訂一個房間。我替他找到一個西班牙人家,連吃帶住,每天三元美金,沾沾自喜,以為比五元一天還便宜。行前他來辭行,我問他是否我替他訂的房間,是這次旅行中最便宜的。
「不,」他笑著搖搖頭,彬彬有禮的回答:「但是是我旅行中最舒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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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當學生時,報章雜誌都把佛朗哥和希特勒、墨索里尼並稱法西斯,就為此,他畢生未能在民主國家抬頭。
他和希墨以反共訂交,西班牙第一個受共產國際禍害,希墨出面相助,演成了國際性的西班牙內戰。血戰三年,傷亡百萬,最後佛朗哥獲勝,那是一九三九年四月一日。
戰後西班牙,滿目瘡痍,佛朗哥說至少要休養生息五年,才能恢復元氣,誰知才過五個月,歐戰就爆發了。
其實在歐戰爆發前一年,歐洲以戰雲密佈,希特勒藉口蘇台德事件,出兵捷克。英法並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指派了一個手執陽傘的張伯倫,去慕尼黑簽訂協定,換來了一時苟安。那時佛朗哥還在苦戰,聞訊必定心驚,小國竟如此不能自保,可以給大國隨便犧牲。
令他心驚的還不止此。一九三九年八月平地一聲雷,納粹和蘇聯簽訂協定,假想敵竟成朋友。使同年二月裡德義日西簽訂的反共聯盟,成了一張廢紙。佛朗哥為參加這聯盟,受盡民主國家咒罵,而今反共成空,徒貽人笑柄,驚疑未定,九月一日德國侵波蘭,三日英法對德宣戰,九月中蘇聯入侵波蘭。佛朗哥的一敵一友,平分了波蘭。波蘭既未開罪東鄰,也未結怨西鄰,虔誠奉主,和西班牙一樣的是天主教國家,如今卻遭了無妄之災。佛朗哥從現實裡學了乖:天下沒有靠得住的友邦。
因此他自己也變得格外謹慎起來。德義發動戰爭後,一味催西班牙參戰,佛朗哥口裡附和,卻是按兵不動。當年內戰期間,他求助於一個盛氣凌人的希特勒,和一個自命不凡的墨索里尼,本也有一份難言的委屈。為國家,也曾忍氣吞聲,但是卻像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這兩個伙伴不好相與。如今席捲歐洲,更是頤指氣使,出言不遜:認為西班牙如不參戰,一旦軸心國勝利來臨,將何以自處。而況沒有他們的幫助,你佛朗哥哪有今天!
佛朗哥神色自若,述說他自己的理由:大兵之後,民不聊生。如要參戰,非得有吃得飽的士兵,非得有子彈飛機大砲,因此先要糧草要軍火,沒有這些,如何作戰?德國說你如參戰,糧食給養齊來。佛朗哥卻說最好物資先來,他才能訓練士兵。雙方各執一詞,好像是雞先有還是蛋先有的問題,永遠不得解決。
就這樣的一天一天往下拖,在逼得緊時,他就漫天要價,直布羅陀是英國從西班牙手裡搶去的,要參戰,就要收回直布羅陀。德國人回答得乾脆,只要西班牙肯讓德軍假道,德軍取直布羅陀,有如探囊取物。佛朗哥卻連稱不敢,直布羅陀乃西班牙舊物,才和海德公園差不多大小,黑子彈丸,這塊失土一定要西班牙人自己去收復。假手別人,有傷西班牙的自尊心。但要取直布羅陀,只要軍火、給養一到,動手不難。可是動手時,唯恐同盟國偷襲它孤懸非洲的加納里斯島,又怕它在西班牙本土登陸,所以最好能擁有法屬的北非殖民地,以資掩護─當然西班牙最中意的是法屬摩洛哥。
法屬摩洛哥,希特勒垂涎久矣,豈容西班牙染指?但其他屬地,德國表示得似可商量。一九四0年九月,西班牙的外長宋納訪德,那時的德國外長里賓特羅甫指著法屬北非殖民地的地圖說:「請便」。英國一定也風聞西班牙對北非有意,也說這一戰英國幫助法國復國,而英國卻無所求於法國,所以英國可以施用決定性的壓力,使法國滿足西班牙對北非的要求。說得輕鬆,好像吃了燈草灰。當然雙方都只是口頭說說,話出如風,無憑無據。而且雙方都慷他人之慨。預言是危險的,這些那時給人當紅包送的北非國家,戰後紛紛獨立,氣焰沖天,成了第三世界裡的活躍分子。至於法國,戰後非特沒有對英國感激涕零,英國非特不能對它起任何決定性的作用,戴高樂反伸出長手,對英國左右開弓,直打巴掌。
佛朗哥既遲遲不動兵,希特勒乃和他約談,時間是一九四0年十月,地點是法西邊境的漢達牙(Hendaya)。佛朗哥從馬德里乘火車北上,西班牙的火車不準時,連元首做乘客也不例外,佛朗哥遲到了一個多鐘頭,把一個守時的希特勒氣得咆哮如雷。談起參戰問題,佛朗哥還是壽星唱曲子─老調。他表示西班牙當然願意效勞,奈何力不從心,有可用之兵,而無可用的給養。把希特勒恨得牙癢癢的,事後對人言,他寧可拔掉三個牙齒,也不願意和佛朗哥再打交道。
佛朗哥不大像拉丁民族的人,不大容易受人激怒,他慢吞吞的脾氣,單調的聲音,再加上手勢生硬,自會使霹靂火似的希特勒不耐煩,覺得那個矮小的佛朗哥不過因緣際會,成了一國的領袖,其實毫無領導能力。以言口才,和兩大獨裁一比,更是黯然無光。墨索里尼甚至對他的女婿齊亞諾說:「你看好了,這個佛朗哥必敗。」這個命也沒有算準,在他和希特勒橫死後,佛朗哥還執政了三十年!
佛朗哥自和希特勒會面,而又未參戰後,在同盟國心目中,他身價立時增加。如果西班牙肯給德軍假道,後果不堪設想。單是一個希特勒,已使邱吉爾血汗眼淚直流,更哪堪再加佛朗哥。邱吉爾見風轉舵,表示願意移樽就教,到西班牙駐英大使阿爾巴公爵(Duck of Alba)那裡去杯酒言歡。席間先解釋自己立場,說當年西班牙內戰時,他本來站在佛朗哥一邊的,後來見佛朗哥和德義太接近,為英國自身利益,才改變了立場。以後他對改變後的立場,在下議院發言時曾經提起,可惜西班牙報紙,未曾刊登。開場白既罷,就帶著無盡關切問:你們能否抵得住德國給你們的壓力?至於英國,是願意和西班牙保持最好最友善的關係的。最後又說了一句使佛朗哥很舒服的話:「我和你們一樣討厭共產主義。」
接著歐洲又轉起旋風,一九四一年六月希特勒進攻蘇聯,如何的反反覆覆!如今友邦又成敵國,峰迴路轉,希特勒又重掌反共大旗。西班牙和德國的關係,一夕之間,大為好轉,又成了反共的伙伴。佛朗哥覺得這是一個表明自己心跡的大好機會。他把第二次世界大戰分成三段,一段是遠東之戰,他和日本雖是同盟,雖承認了滿州國,卻不希望日本得勝。一段是德國對英法之戰,他嚴守中立。再一段是德國對蘇之戰,他絕對站在德國一面。現在摩拳擦掌,準備再和蘇聯交鋒。立刻組織志願兵,成立一個藍師,和德軍並肩作戰,同抗紅軍。率領藍軍的,就是我們中國人熟悉的慕義斯將軍。佛朗哥這一著是詳加考慮過的,他派了兵,卻以志願軍出現,不算參戰。
藍師一出,歐美輿論大譁。他們不像佛朗哥一樣對戰爭有分斷論法。希特勒既攻蘇,敵人的敵人,變了朋友,蘇聯成了英法盟邦。佛朗哥派出藍師,豈非大不友好。佛朗哥卻也有一番說詞:當年德義曾有志願兵來西,助西班牙打退共產國際,這點西班牙人常銘在心。他人為西班牙流的血,西班牙人也要流還。派出藍師,是報答當年的一段情誼。如何能說是對同盟國不友好!
西班牙雖有藍師在作戰,卻仍是置身局外。希特勒知他無意參戰,幾度想乾脆拉下佛朗哥,換個人去替他。慕義斯平易近人,希特勒和他一談之下,覺得他比木訥的佛朗哥可愛得多,有佛朗哥所缺少的豪情勝慨。據說他有意扶植慕義斯。但是蘇聯既頑抗,英國又不屈,弄得他無暇及此。佛朗哥也知道希特勒對他不善,加緊防衛法西邊境以防他來襲。如今他前門有虎,後門有狼。昔日的友邦,已經交疏,昔日的敵人,敵意仍濃,雙方都在拉攏他,卻也都隨時可能槍口向他,他一人獨拒兩大集團。
一九四二年是世界大戰歐洲戰場的轉捩點,才逝世不久的蒙高馬利將軍,在北非突破德將隆美爾的防線,把他逼出埃及。同盟軍又在北非登陸。希特勒一天到晚在猜同盟國將在什麼地方開闢第二戰場,當然很可能在伊貝里亞半島。他手下的將領覺得取西班牙,此其時矣。但是希特勒自知東西兩戰場,已使他窮於應付,他已抽不出兵去取馬德里,而況他知道西班牙善戰,強來是不行的。不得已而求其次,但求它的中立。
一九四四年諾曼第登陸,佛朗哥老友的命運已經註定,如今佛朗哥該為戰後的局面著想了。
環顧宇內,西班牙委實沒有朋友,勉勉強強只有一個邱吉爾還有一個反共立場相同,而且戰爭期間,他也曾口角春風的講了些使佛朗哥中聽的話,因此他就從邱吉爾著手。一九四四年十月他親自致書邱吉爾。力言戰後的歐洲,德國已敗,法義已疲,蘇聯不可靠,因此英西大可合作。此信一到,英國當時的外相霍爾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歐美各報正覺這法西斯餘孽,不自殞滅,而他卻還以不入耳之言,來相勸勉。妄自尊大,高攀英國。自知之明本是難事,明眼人一看便知,佛朗哥失去了「不予假道」的王牌,已經失去了和人談判的本錢。
邱吉爾答得遲遲,但答得直截了當。他沒有忘記戰時有兩次西班牙沒有乘人之危,投井下石。一次是法國崩潰時,一次是英美聯軍登陸北非時。但他也沒有忘記西班牙的種種非中立行動,妨礙同盟國的戰爭努力。而且派出藍師,助紂為虐。英國今後的外交,以二十年友好的英蘇條約為主,也將協助恢復法國昔日的光榮。意思說我的友邦裡,何嘗有你?最後一棒打下來:將來的世界組織,西班牙也不會被邀。
佛朗哥討了一場沒趣,但壞消息接踵而來,這只是苦難的開始。第一、打了他一悶棍的邱吉爾,自己也捱了一棍,他居然在大選中落選。希特勒驚天動地地未能打倒的人,竟給英國自己的選民,輕輕一腳踢開。繼他而來的是一個「貌不驚人,才不出眾」的艾德禮。艾德禮在西班牙內戰中作戰過,站在反佛朗哥的一面,自然談不上是朋友。因此在菠茨坦開會,史達林提出不要佛朗哥參加國際會議時,英美無異議。宣言中特別聲明:現存的西班牙政府因為是受軸心國支持成立,沒有資格成為聯合國的一員。佛朗哥得知後,挺一挺胸,帶著一份西班牙人出名的驕傲說:西班牙雖受此不公平待遇,但決不為聯合國一席折腰。史達林的目的還不在消極的拒西班牙入會,最好能拉佛朗哥下馬。所幸同盟國家,大戰才歇,已厭談兵,都不想擴大事態,再製造西班牙內戰了。
一九四六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非特不准西班牙參加聯合國,連一切附屬機構,都在被禁之列。同時命所有駐西使節,都從馬德里撤退,給他外交上的孤立。
懂得西班牙民情的人都知道,外國人愈對西班牙人施壓力,西班牙人就愈愛國,他們要維護自己的自尊心。民眾集會於廣場,抗議聯合國干涉他們的內政,也表示對佛朗哥的支持。佛朗哥生於憂患,正當一八九八年美西戰爭戰敗以後,西班牙失土喪師,受盡了屈辱,有些像我們滿清的末年。知識份子為此苦悶,軍人為此奮起,紛紛前往非洲,想在那寂寂的沙漠裡,找尋昔日的帝國光榮。佛朗哥雖給人奉為法西斯,斥為極權,其實他也沒有什麼特定的政治理想,連那個法朗赫黨,也還是向荷西‧安托泥屋(Jose Antonio)借來的,並非由他自創。他只是一個愛國軍人,人家說他年輕時既不近酒色,也不做彌撒,上帝和魔鬼都無法把他從戰場上引出來。以後受他妻子的影響,才成為虔誠的天主教徒。他注重紀律,自律更嚴。認為如治國像治軍,才能有社會秩序,有了社會秩序,才能從安定中求繁榮。當初內戰時,血戰疆場。世界大戰期間,盡心竭智,在兩大集團夾縫中求避免戰爭,使得予民休息。一切批評中傷,對他都不新鮮。處逆境已成為家常便飯。人稱佛朗哥是福將,在戰場,他是打不死的佛朗哥。其實他的「福」是從鎮定、勇敢、機智和忍耐裡得來,並非從天而降。
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時,西班牙沒有幾個大使在。美國老大使剛調走,新大使未派出,如今當然不再派遣。英國有一個大使在,立刻被召回國,荷蘭、土耳其的大使也回國。只剩下一批代辦處處理館務。但是阿根廷獨排眾議,在聯合國大會上,為西班牙慷慨陳辭。現在更冒天下之大不諱,派了一名大使去馬德里。同時借了一筆鉅款給西班牙,讓它購買糧食。外交的孤立,並不能制人死命,飢餓卻可能帶來革命,阿根廷幫西班牙渡過了這個危機。當時阿根廷是裴倫夫婦當政,其後裴倫夫人伊芙逝世,一九五五年裴倫以政變離國,佛朗哥接他到馬德里長住,報了當年雪中送炭之恩。
表面上,佛朗哥給聯合國整個很慘,事實上,拉丁美洲和阿拉伯國家,仍和他有交情。同時他的敵人蘇聯,狐狸尾巴漸現原形。以前因同摧強敵,和同盟國水乳交融。強敵既倒,態度大變,搶地搶人,全不像當年作戰的伙伴。佛朗哥一再警告世界,勿信蘇聯,人家都以為是一片胡言。一九四六年邱吉爾在富爾頓發表演說,提醒大家堤防蘇聯,一鳴驚人,舉世震驚。其實同樣內容的警告,佛朗哥早發表了三年,只是言者不同,反應各異而已。如果「鐵幕」一詞是佛朗哥所創,也許永遠不會被人引用的。
邱吉爾既大吼一聲,別的國家自也提高警覺,至少無意再附和莫斯科,去折磨佛朗哥。以前大家認為蘇聯本已落後,戰後必比西歐落後二百年,不會再惹事生非,現在才知道這些都是誤解。對蘇聯的預言,只有佛朗哥成了鐵口。
一九四八年蘇聯封鎖柏林,一九五0年又發動韓戰,真面目漸給世人看到。據說韓戰使美國翻然變計,對西班牙的態度,有了決定性的轉變。一九五0年聯合國大會裡,撤銷在西班牙撤使的決定。因此大使公使重蒞馬德里,佛朗哥恍然隔世的,再度在皇宮接受國書。
以後順風順水,美國要借西班牙幾個地方作軍事根據地,一九五三年訂下了美西協定。同年進入了聯合國文教組織,一腳跨進了聯合國的側門。一九五五年十二月聯合國大會正式通過她成為會員國,其實她已在聯大大門外,徘徊了九年。這九年中,我們一直是聯合國的發起人、會員國,更兼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
佛朗哥雖然是進入了聯合國,但是西歐各國始終未能諒解他不清白的過去,終其身,佛朗哥未能進入歐洲的共同市場,也未能參加大西洋公約組織。
佛朗哥個子小,聲音尖,年輕時為此被人取笑,因此他較內向。雖執政三十餘年,不知有多少演講機會,始終未能練好口才。有的演講稿,寫得文情並茂,而經他一讀,卻變得呆呆板板。法朗赫黨的創始人荷西‧安托尼屋就完全不同, 一亮相,神采飄逸,一開口,雄辯滔滔,使人一見就生英雄崇拜之心。他年紀輕輕,被左派殺害,佛朗哥就把這個黨接過來,成了黨魁。但他缺少一個黨魁的吸引力及煽動力。如荷西未死,可能和佛朗哥爭一短長,荷西一死,佛朗哥把他變成了天字第一號的烈士。天下沒有一個國家如此的紀念一個英雄。大城小鎮,大街都取名荷西‧安托尼屋。佛朗哥化十幾年造的陣亡將士墓,中間葬的,也是荷西。他自己逝世後,遺命也葬於此。
這個陣亡將士墓,離皇陵不遠,是內戰結束後修建的。修建得與眾不同,利用石質的山坡,在山坡中打一個洞,好像是我們重慶的防空洞似的,只是打得深,打成一個十字形。十字交叉處,設一個聖壇,聖臺前面就是葬的荷西和佛朗哥。十字的兩翼,葬的是陣亡將士。
就在聖臺正上面的山坡外殼上,高高的豎起一個十字架,這地方西班牙人叫 Valle de los Caidos(陣亡將士谷),我們中國人卻叫它大十字架,這十字架委實大,在十字的「一」上,可以並排放兩部汽車。佛朗哥動員了名繪畫家、雕刻家精細設計,使這個十字架的大小,和旁邊景物,配合得宜,好像開天闢地就生在那裡,絲毫沒有兀突之感。洞裡的教堂,因空氣調節得好,既不潮濕,也不會令人窒息。門上雕刻,壁間掛毯,都是精品。連反佛朗哥的西班牙人,都會驕傲的對自己的外國朋友說:「你們國家沒有吧!」
出得洞來,只覺得豁然開朗,胸襟開闊。如皇陵裡的天子,來此閒步,一定會自愧皇陵濟濟一堂,侷處地下,不像這兩個未嘗做過皇帝的人,葬的地方反而氣象萬千。我屢帶國內來人去參觀,有的人指指點點說:「左青龍,右白虎,這佛朗哥是懂風水的。」
我不知道佛朗哥是否懂風水,只知道這塊地是他自己造的。聖臺上的十字架,是他親自斫的樹枝做的。不知當造墓之初,他是否就蓄意埋骨在此。荷西‧安托尼屋死後,本葬在南部。戰後北遷,由法朗赫黨黨員輪流抬棺,葬入皇陵。保皇黨大為不悅,既非皇帝,何能入陵。佛朗哥治下,意見龐雜,保皇黨、法朗赫黨都需協調,保皇黨裡又因保各不同的人為皇,又有派別。把荷西‧安托尼屋葬在皇陵,雖給法朗赫黨光榮,卻又不見諒於保皇黨。大十字架落成,立刻把這法朗赫黨創始人,再遷和陣亡將士同葬一起。而且一視同仁,連內戰中對方的陣亡者,一併葬入。大家都「為上帝,為祖國」捐軀,何分彼此?造成了這陣亡將士墓的一大特色。
佛朗哥雖未參加二次大戰,卻是那一代的最後老兵。一生反共,一生憂患。國內外反對他之聲,始終不絕。北部的巴斯克,南部的加塔倫,還醞釀獨立。晚年他為求開展貿易,竟和中共東歐建了交,也實行「國內反共,國際共存」的雙重標準。但是他這修正的反共立場並不能幫他解決問題,相反的,共產黨滲透更加厲害。在他垂死之年,在海外流亡的共產黨又死灰復燃,大肆活動。墨西哥是拉丁美洲國家始終未承認佛朗哥的一國,那裡是西班牙共產黨公開活動的地方。共產黨一心要喚起民主國家對他的宿仇。西歐國家對佛朗哥本有成見,為他對巴斯克的恐怖份子的公開行刑,幾個西歐國家竟召回使節,以示抗議。依稀又是世界大戰結束時光景。佛朗哥原來覬覦的摩洛哥,已經獨立,公開進軍西屬撒哈拉,要接收西班牙這塊屬地。這些都使老去的佛朗哥傷心。國內外又齊覺得他應該鞠躬下台。他的獨生女兒勸他不必戀棧,他長嘆一聲:「連你也這樣說,女兒?」
老兵當政到最後一刻,終於走了。遺下了一個動亂的西班牙,在動亂的世界裡掙扎。在他生前,曾起用了一批科技人才,設法扶起在經濟上跌倒了的西班牙。西班牙自伊莎蓓拉一世驅逐猶太人以來,一直富者自富,貧者自貧,沒有中產階級。在佛朗哥統治下,中產階級逐漸產生,逐漸抬頭。誰也不能否認:佛朗哥給了西班牙整整三十六年的和平。
目下的皇帝璜‧加洛士,不過象徵西班牙的統一,沒有實權。事實上,佛朗哥未曾留下繼承人。他最大的一筆遺產,是復興西班牙經濟。很少人知道,西班牙的經濟成長,僅次於日本。如無意外事故,到一九八0年它可以名列十大開發國家中,就是現在,它的國民所得也已超過兩千美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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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九三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地點:托倫多的阿爾卡薩堡(Alcazar)
對話
匪軍首領:你們就是負責屠殺和暴行的罪魁嗎?我限你十分鐘內將阿爾卡薩堡獻交。如果不
肯,就把你兒子槍決。他現在已經被我們擄獲。
莫上校:我早就料到了。
匪軍首領:為要你相信這是事實,現在就讓他跟你通話。
路易士:喂,爸爸。
莫上校:什麼事,孩子?
路易士:沒有什麼,他們剛說過,如果你不獻交阿爾卡薩堡,他們就要槍斃我。
莫上校:既然如此,你就把靈魂獻給天主,高呼「西班牙萬歲」,像一個愛國壯士一樣的
從容就義吧。
路易士:爸爸,永別了。
莫上校:永別了,我的好孩子。(接著他對匪軍首領說)你不要浪費時間了,阿爾卡薩堡
永遠不會投降。
凡是去西班牙的人,多半去托倫多城,去托倫多城的多半要參觀古堡,參觀古堡的人,都知道上述的一段對話,現在古堡的地下辦公室裡,這段對話譯成幾國文字懸在牆上,我上面抄錄的是中文的譯文。
對話的父子兩,姓莫斯卡多(Moscardo),父親負責防守堡壘。兒子路易士,年方十七,被共產黨控制的政府軍補去。他們以他的性命要脅莫上校,要莫上校速速投降。莫上校始終未屈,路易士就此被共產黨槍斃了。
西班牙在波旁王朝末期,國內大亂,皇帝阿爾方速十三無法控制,出了一個李貝拉(Frimo de Ribera)將軍作軍事獨裁,收拾這亂局。平心而論,這位軍人對西班牙頗有貢獻,他開發工業─尤其是水力發電和礦業─建築公路,敷設電話,發展航空。但是西班牙人愛好自由,無政府主義最合他們的胃口,獨裁礙難容忍。李將軍不可能得人望,以後將軍和皇帝也不睦,將軍去職,出國去巴黎,不久就死在那裡。
國內的自由份子,因皇帝曾默認獨裁,轉而攻擊皇室,皇帝成了群矢之的。保守的嫌他太左,前進的嫌他太右,知識份子嫌他不夠深刻,只知道運動和賭博,軍隊嫌他干涉他們的戰略,教會嫌他思想太自由,而左派的自由黨和社會主義黨又不屑接受皇軍的領導,四顧茫茫,皇室毫無依傍。
一九三一年四月十三日,西班牙就在這種不安氣氛下,實行投票,看人民要民主還是要君主。重要城鎮的票先開,絕大多數贊成民主。阿爾方速十三認為大勢已去,民心已失,無心戀棧,不等全票開出,就匆匆離國。
皇帝一走,天下更亂,投票出來,大多數贊成君主政體,君主卻不見蹤影。共產世界看準這是對西班牙下手的最好時機。一九三五年七月三日共產國際開第七屆大會於莫斯科,專門討論西班牙問題。決議組織「人民陣線」,以「勞工階級和反法西斯小資產階級結合」,準備奪權。一九三六年二月十六日西班牙大選,共產黨的佈置得了成果,人民陣線得了多數。
那時參謀總長是佛朗哥,他當然成了新政府的眼中釘,一腳給踢到非洲,要他到加納里斯島去當軍區司令。本來在那裡的軍區司令莫拉(Mola)將軍,被調到西班牙北部的本波隆那去,這也是降級。新政府雖把這些不能同調的軍人調走,卻並不能控制局面,二月至六月單是罷工就有三百次之多。
在這混亂局面裡,一部份軍人,以新調回的莫拉將軍為首,秘密會商,決定起義。佛朗哥遠在非洲,最初未曾參加會議,只是會議中討論的一切,他完全知道。
時勢愈來愈緊,已到了非動不可的時候了。佛朗哥的問題是,非洲和西班牙有一水之隔,他如何能把自己在非洲訓練精良的一支西、非混合的軍隊,運到西班牙。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幫了他的忙,他們的飛機在直布羅陀海峽上空,掩護了他的大軍渡海。轟轟烈烈的內戰序幕開始。一開頭,就是帶著國際性的。
加納里斯島在非洲西班牙屬地撒哈拉旁,撒哈拉正北是摩洛哥,摩洛哥和西班牙間是直布羅陀海峽。一九三六年七月十八日上午五時,佛朗哥在加納里斯島的首府拉斯泊馬斯廣播起義,廣播完畢,乘飛機去摩洛哥,以摩洛哥為根據地,揮兵北上。同日在本波隆那的莫拉將軍也作同樣表示,舉兵南下。預備南北夾攻,在中部會師。至今西班牙人仍以七月十八日,為他們的國慶紀念日。
佛朗哥的大軍,首義之日,就取下了西班牙南部的大城加第斯,莫拉的大軍也南下取了賽各皮里和波爾各斯兩個大城,似乎雙方可以一舉而下馬德里。但是中間出了問題,托倫多古城裡,圍困一支軍隊,這支軍隊佛朗哥曾經答應去救他們的。
托倫多是西班牙古都,一進城就覺古氣盎然,那裡有羅馬人造的城牆橋樑,有最負盛名的教堂,有名畫家艾爾‧葛雷各之家。街道狹得只能一車通行,也無人行道,小巷曲折,又兼是山城街道,盡是上坡下坡,見車來,行人只有把背緊貼在牆上,小街兩旁牆上劃滿了一條條車痕。政府為保存這裡的古城氣息,不准拆毀房屋,不准拓寬街道,托倫多永遠活在歷史裡。
相傳有一位名叫雷加雷多(Recaredo)的皇帝,在此受洗,皈依天主教,自此以後,天主教是西班牙信奉的宗教,以後的若干大戰,都或多或少的和宗教有關,就是一九三六年開始的內戰,以後佛朗哥建陣亡將士墓,安頓亡靈,放骨灰的地方也寫道:「為上帝,為祖國」。
內戰開戰伊始,在七月二十一日一批國民軍(即反人民陣線政府的)和政府軍在托倫多街道作戰,且戰且退的退入堡壘。那時堡壘作軍事學校之用,裡面藏的軍火很多。慢慢婦孺學生也逃進去避難,容了一千八百多人。
古堡在一個小山上,高高隆起,十五世紀建造,一八八七年翻修,非常堅固。這批人被圍在裡面,和外面音信不通,只得派人潛出,去找佛朗哥求救。八月二十二日佛朗哥用飛機在堡壘上空,投下給養和傳單。傳單上要他們忍死須臾,他誓言必來解他們的圍。
佛朗哥情感與理智交戰。按戰略上說,他既揮兵北上,應直取敵人的心臟馬德里。馬德里一下,敵人喪膽,托倫多之圍,不解自解。這是解決戰事的捷途。但是他不能忘情於在托倫多度日如年、望他如大旱之望雲霓的孤軍。在他躊躇不決時,他的親信金特蘭將軍問他如何決定?問他是否他去救托倫多,可能遲進馬德里,而兵貴神速。佛朗哥說他完全知道,他更知道如先取馬德里,再救托倫多,對這批忠義孤軍,已遲矣晚矣。他反問金特蘭:「如你是我,你如何決定?」金特蘭脫口而出:「我必先救托倫多。」
佛朗哥卒業於托倫多軍校,對托倫多有一份感情,對困守的孤軍,有袍澤之愛,更認為「軍中無戲言」,他既要他們等他的救兵,就不能食言。他說:「我希望遲八天進馬德里不會發生你所擔心的後果。」下令他守下的勇將伐雷拉進軍托倫多。
那時堡裡守軍正在苦等苦守,他們入堡壘後兩天,就是七月二十三日敵軍和守軍莫斯加多上校通電話,說是已逮捕了他的兒子,他如不降,將槍斃他的兒子。說完把聽筒交給那個十七歲的青年,讓他們父子通話,上面抄的那一段就是他們的全部通話記錄。
通話後十分鐘,對方又來電話,告訴莫斯加多上校,他們已經槍斃了他的兒子。其實這消息是假的,他們還想留一名活口來敲詐,直到八月十四日,他們覺得留之無益,才把他殺害了。
於是雙方作戰開始,政府軍仗著人多,用人海戰術。但他們人多而無作戰經驗,國民軍人少而善戰。九月八日政府軍以砲毀了古堡的四分之一,那批烏合之眾,高興得跳腳拍手,以為這次莫上校必然屈膝。第二天派了一名叫陸霍的上校,手執白旗,前來談判,他說他們已挖了通古堡的地道,埋了地雷,一點火,人堡俱焚,現在來通知一聲,如果投降,得免一死。莫上校搖搖頭,沒有接腔。陸霍說:「你雖不降,不能逼婦孺同歸於盡。你至少應把婦孺疏散。」莫上校覺得他言之有理,當場把婦女叫出來,告訴她們目前情況,要她們自己決定去留。婦女們一樣的搖搖頭,拒絕疏散:生生死死,我們永不分離。
政府軍沒有騙人,地下真的有地雷。九月十八日,天崩地裂,西南角炸了四十碼的一個大缺口,爆炸過後,敵軍三路來攻。
一路進攻大缺口,既成缺口,已無險可守,守兵又寡不敵眾,按理應該難以抵擋。但守軍是職業軍人,知道如何應變。敵軍雖眾,卻有勇無謀,而且自以為必可攻下,存了一份輕敵之心,打打停停,停停打打,沒有一鼓作氣去攻。全靠這點停停,使守軍得以喘息,勉強抵擋。另一路有四輛坦克車開路,更是殺氣沖天。四輛車駛向古堡,守軍不動聲色,等它們走近時,看得真切,子彈手榴彈齊飛,坦克車裡的人應聲而倒。無人駕駛,坦克車發生不了威力─他們遇到了哀兵。
第三路進攻的地方,可憐,只有七個守兵。區區七人,哪放在敵人心上,爭先恐後而上。守軍不慌不忙,等到敵軍逼近時,才舉槍齊發,前面的倒地,後面的收不住腳,前後相堵,陣容大亂。
這一役雖未把古堡攻下,但堡裡也死傷累累。古堡裡有一口井,飲水可以無缺。天井裡養著戰馬,無以為食,天天殺馬,肚子裡填飽了馬肉。地下室裡,一行行舖蓋排開,躺著傷兵。另一間還安頓著產婦,有兩個孩子在這古堡裡出生。
經此一戰,守軍真是內無糧草,外無救兵。凡可以吃的,都拿來裹腹,日以繼夜的,輪流守望。外界消息隔絕,不知到底佛朗哥在何處。支持他們的,只是一股同仇敵慨的精神,和視死如歸的勇氣而已。
視死如歸的勇氣,以及救兵必到的信心。他們堅信佛朗哥一息尚存,必來相救。九月二十七日,聞得他們熟悉的槍聲,─伐雷拉救兵到了。
救兵到了。找出國旗掛在堡上,秋風裡,國旗飄揚,只是掛的不高,大家已無力往上爬了。
在頹坦斷井裡,莫上校為首,排隊相迎,他對伐雷拉將軍立正敬禮,「報告將軍,本堡無事。」(“Mi General, sin novedad en el alcazar”)
這句話很難翻譯,是軍中常用語。他們苦守了六十八天,打得全世界聞名。他卻輕描淡寫的一句帶過:「本堡無事」,他不知道他已經成了英雄。
但伐雷拉將軍看見的英雄,蒼老黝黑,鬍鬚滿腮,相見幾乎不識。飢饉緊張和缺少睡眠使他們成了自己的影子,哪有絲毫英雄氣概!
二十九日佛朗哥親臨,當場魏莫上校和每一個守軍別上勳章,酬勞他們的苦守。但是他們間,已有一百四十個未能生受這榮譽了。
而今古堡已成了觀光勝地,古堡已重修,以嶄新姿態出現,看不出戰爭殘跡,地下室裡,卻依然照當年佈置,那架有名的電話機,仍放在辦公桌上。
古堡曾有一塊石頭,送給我們,嵌在金門,金門也回贈一塊石頭,嵌在古堡的牆上,象徵雙方共同的堅定反共立場。時移勢轉,我不知如今這金門石頭,是否仍鑲嵌在那裡。電話旁的中文翻譯對話(是一位中國神父手筆)是否仍在,如果仍在,文字的翻譯,是否已有更動?
西歌德的末代皇帝羅德里哥(紀元七一一年)窺見宮內一位美女出浴,一時無法控制,強佔了她。美女名叫福洛琳達,並不以皇帝臨幸為榮,感到滿心委屈,向她父親哭訴。她父親胡里安是非洲賽烏達的總督,正因述職在京。他不動聲色,次日向皇帝辭行,說是要回任。回到非洲,聯合北非回教阿拉伯人,訓練成一支精兵,渡海而來,直搗托倫多。羅德里哥皇募集二萬五千大軍,南下迎敵,這是西班牙歷史上最重要的一仗。羅德里哥皇人多勢眾,又以逸待勞,滿擬可操勝券。誰知手下一支軍臨陣倒戈,軍心渙散,一敗塗地。羅德里哥不知所終,只剩下他一匹馬鞍上鑲著紅藍寶石的座騎,在戰場上徘徊。
非洲的回教徒本只是來助胡里安伯爵一臂之力,無意久居。但托倫多生活的豪華,以及西歌德人的毫無抵抗,留住了他們,他們漸漸的無回非之意,佔領了西班牙,開始了西班牙八百年的回教統治。
一千二百二十五年後,歷史重演。佛朗哥也是在非洲起兵,也是在賽烏達指兵北向,也是在托倫多激戰。非洲和西班牙的關係密切可知。
以前拿破崙說:「歐洲到比利紐斯山為止。」比利紐斯山是法西和西班牙的交界。一過比利紐斯山,就不是歐洲,笑西班牙不像歐洲人。如今西班牙人卻常說:「非洲是從比利紐斯山開始」,意思是西班牙當歐非交通孔道,是歐非文化交流處,西班牙以非洲文化的影響自傲。當時的有志將領,常志願服役非洲。現代西屬撒哈拉已給摩洛哥佔領,服役非洲,在西班牙也成了歷史名詞了。
佛朗哥救下托倫多,出兵馬德里,在馬德里近郊,聽見了前所未聞的陌生砲聲,頭上看見了前所未見的陌生飛機,共產國際派兵來參戰了。
有人說為救一千多人的性命,造成了死亡百萬的三年內戰,移兵托倫多是佛朗哥戰略上的失著。但如果佛朗哥不救托倫多,戰事或許可能早些結束,他又將是一個自食其言的千古罪人了。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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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馬德里後不久,我告訴一位西班牙的朋友說:「明天我要去參觀(Prado)博物館了。」她笑著聳聳肩:「妳會看到我們的皇帝長得多醜!」
「我才不相信,」我說:「你們哈潑斯堡皇朝的鼻祖菲力普一世,人稱「美王子」,他的後代如何會醜?而且我們中國人看皇帝不看他美醜,只看他有沒有帝王之相……」
「帝王之相嗎?」她大叫起來:「倒好像……不說也罷,妳自己去看吧!」
狄興和加洛士一世
為此我一進普拉多,先看皇帝。我看見的第一張是狄興(Titian)畫的加洛士一世(Carlos I)。加洛士縱橫歐洲,一生下地,就頭帶四頂皇冠,統轄了德、奧、荷、比、西,再加上拉丁美洲。他的父親就是「美王子」菲力普一世。狄興畫他的全身,騎在馬上,全身披掛,象徵他戎馬一生。加洛士一世個子小,聽說有一天他出去,一個孩子說:「這個大帝怎麼這麼矮?」他為之不歡者久之。他不知道不能以高矮論英雄,以後的拿破崙不也是五短身材!
狄興大概深知大帝的心理,所以讓他騎在馬上,令人莫測高深。他頭戴鋼盔,手執長茅,更顯得威武,我一點也看不出他生得醜。只覺得他有一張翹嘴,一個翹下巴。他的媽媽瘋女王華娜生就一張翹嘴,代代相傳,這成了哈潑斯堡皇室的特徵。
加洛士一世賞識狄興,其子菲力普二世也賞識他,也請他畫像。菲力普二是生得瘦瘦的、高高的,風度翩翩,非特不醜,而且在英俊中透著威嚴。他既是高高的,狄興就不必畫他騎在馬上。但他也是盔甲在身,只是腳穿長襪,更顯得苗條,普拉多的那張菲力普的像,是送去給英國瑪麗女皇相親的。
瑪麗女皇身內流著一半西班牙的血,她的媽媽是西班牙公主,是加洛士一世的姑母加塔麗娜(Catalina)。加塔麗娜不幸嫁給了一個以休妻殺妻聞名的英皇亨利八世。他們二人所生一女,就是瑪麗。以後亨利八世移情別戀,要和加塔麗娜離婚,教皇不准。亨利八世一怒不認教皇,自創新教,把瑪麗的媽媽離掉,至今英國仍奉他手創的新教。如此驚天動地的離婚,世所罕有。他死以後,太子繼承,不久也逝世,由瑪麗接位。瑪麗接位後廢除新教,恢復舊教。自然的她特別和自己的外祖家接近,同奉一教。
那時菲力普二世初鰥,他父親加洛士一世覺得瑪麗形單影隻,需人幫忙。而西班牙王室最為虔誠,也應該想辦法協助瑪麗在英國恢復天主教。以前也有人想撮合瑪麗和加洛士,但加洛士無意再婚,他認為最好的幫手,莫過於自己的兒子。就力主他們二人匹配,一起替天行道。
照我們中國人看來,加洛士和加塔麗娜是表兄妹,菲力普已晚了一輩,如此高攀姑母,幾近亂倫,但洋人不大講究輩份。菲力普二世對父親之孝,有些像中國人,父命不違,就把狄興替他畫的那張像,送到英國。瑪麗一見大悅,允了親事。那時菲力普二十七歲,瑪麗已三十有八。
普拉多裡,也有瑪麗皇后的畫像,姿色平平,青春已逝。英俊的菲力普二世對她到底是否有情,無人知曉。在人前,菲力普是一個體貼的丈夫,進退有禮。他心裡如何想法,從未向人洩漏。臨死前,他把所有私人感情的紀錄,全部焚燬,更使人不知底細。但審情度理,這位王子是不會太傾心於一個比他大了十一歲的女皇的。
如果他們有一男半女,英國和西班牙就會合一,但是瑪麗死後無嗣。由她的異母妹伊莉莎白繼承,又恢復了新教,而且和姊夫狠狠的打了一仗。打得菲力普大敗,西班牙就此走了下坡路。
普拉多是藏狄興作品最多的一個博物館,狄興那時紅得發紫,受知於兩個皇帝,是畫壇上炙手可熱的人物。他的作品,都把一個主體放在中央,兩邊對稱。這種畫風風行一時。以後有人存心要擺脫這束縛,才把中心人物,移向一旁。狄興活得久,影響也久遠,他差不多活了一世紀。他是在九十九歲瘟疫流行時去世的。
艾爾‧葛雷各和菲力普二世
艾爾‧葛雷各(El Greco)並非他的原名,因為他是生在希臘,大家就叫他艾爾‧葛雷各,意思是「希臘人」。西班牙人這一點和我們中國相似,喜歡以地名人。我們叫李合肥、翁常熟,他們叫「希臘人」,還有現在一個最出名的鬥牛人,名叫「各爾多倍斯」,(El Cordobes),也是因為他來自各爾多巴的緣故。艾爾‧葛雷各的本名Domenicos Theolocopoulos反而不為人知。
這「希臘人」曾在義大利習畫,後來去了美洲。在美洲聽人說西班牙的皇帝菲力普二世正在大興土木,建造新宮。新宮裡有教堂,有宮殿,有皇陵。他就由美啟程回歐,想為菲力普二世的新宮作畫。
菲力普和他的父親對藝術都有超人的鑑賞力。兩人都激賞狄興,卻不能欣賞艾爾‧葛雷各,於是這「希臘人」就只有到小城托倫多去,為那裡的教堂畫宗教畫。
他去西班牙後,未得菲力普的賞識,必定鬱鬱在心。他的畫風也大變。按常理說,他已三十有六,作畫已二十餘年,應該已經定型,不大容易變換作風。而這位希臘人,卻異乎尋常,變得幾乎和以前判若兩人。他大膽的把畫人像時應有的人身比例一腳踢開。信筆所至,不受約束。他把人拉得長長的,別人作畫,人頭與人身總是一與七之比,他卻把它拉成一與九之比,還有在托倫多畫的一張,是拉成一與十二之比。現在的收藏家,對「希臘人」拉長的畫像大感興趣,爭相收藏。記得 張道藩 先生生前,曾和我談起過他也愛艾爾‧葛雷各,待我把希臘人的畫片帶回來時,他卻墓木已拱。希臘航業鉅子歐那西斯,富可敵國,娶了甘乃迪遺孀,造了克里斯汀遊艇,而他生前最引為驕傲的,卻是他的船上,有一張「希臘人」的畫。「希臘人」生前雖未蒙聖眷,死後三百年,卻來了一堆知音。
「希臘人」筆下的人像,臉長長的,身子長長的,中指和無名指並在一起。在他的筆下,全是清癯型的人物,沒有一個方臉大耳。其實以他來畫菲力普二世,最配不過,因為菲力普就是瘦瘦長長的,菲力普二世的像是天造地設的「希臘人」的模特兒。而事與願違,偏偏菲力普不中意他。
皇帝既不給他工作機會,他就去畫宗教上的人物,一而再再而三的畫耶穌門徒。他畫的耶穌和門徒,頭上的聖圈是方的,只有聖母才是圓的。他把人像拉長,使他的畫像有一股特別的莊嚴肅穆之感。他畫的「耶穌升天」,耶穌一手指天,其餘的人都抬頭仰望耶穌,似乎畫裡有一種節奏,看著,看著,竟會覺得耶穌確是在冉冉上昇。這幅畫以耶穌為中心,其他的人都注視耶穌,只有一個人向前直視,那個人就是「希臘人」自己。他喜歡把自己入畫。他畫耶穌一家時,兒時的耶穌像他的兒子,聖母像他的妻子,他自己則像約瑟夫,好像畫的是自己的闔家歡。
他善用顏色,藍色紅色都給他用的閃閃發光,連灰色在他的調配下,也不再黯然無光,他筆下的臉孔並不對稱,他覺得人的臉,原則上是對稱的,而事實上並不能如此端莊。聽說他的畫散在民間的很多,常有人笑說到舊貨攤去,說不定就收得到一幅艾爾‧葛雷各。但我不相信,西班牙人的藝術欣賞極高,而且普遍的愛畫,每見瘦長型的人,就會說這個人倒像「希臘人」畫的,要有他的真跡,早已給識寶者買去了。
貝拉斯苟斯和菲力普四世
西班牙哈潑斯堡王朝的皇帝,加洛士一世縱橫一世,菲力普二世也能克紹箕裘。自菲力普二世以後,不再見有雄才大略的君主。但對藝術品的愛好和收藏,卻能代代相承。菲力普三世早逝,菲力普四世文治武功,都不足道,而他那一家人的臉,卻為西班牙人所熟悉,就是靠他用了畫師貝拉斯苟斯(Velazquez)。
貝拉斯苟斯長菲力普四世五歲,二十三歲進宮,六十一歲逝世,一生聖眷極隆。他替皇帝四出奔走收集藝術品。皇帝外出時,他也隨行。他的畫室,更是聖駕常臨。看貝拉斯苟斯作畫,已成為菲力普四世的一樂。有時他也坐下來,畫上幾筆。
貝拉斯苟斯的一樂是畫公主瑪格麗達,把她從小畫到大。貝氏每常替帝后畫像,有一次公主也在場,她口渴要喝水,一個宮女蹲下身來捧上托盤,盤裡有一瓶水,另一邊又有另一個宮女在殷殷照拂。公主身前,伏一隻狗,立一個小矮人。正當那時,後面的一扇門開了,一道光直射進來。剎那間,這道光給貝拉斯苟斯帶來了靈感。他放下了給帝后畫的像,卻捕捉那道光射進來的那一瞬光景,他把自己也畫進去了。由於他技巧的運用,光暗的對比,使那幅畫層次分明。這幅畫特蒙普拉多青睞,獨居一室,一旁放了一個大穿衣鏡,在鏡中看畫,更覺得你可以走入畫中,或者畫中人可以隨時走出來。
貝拉斯苟斯作畫,力求忠實,要求其形似神似,是西方所謂 seeing eye 畫家,能把畫中人的感受表達出來,使看的人也能發生共鳴。他畫的一幅「受降圖」(Las Lanzas),畫的是西班牙將軍史品諾拉(Ambrose Spinola)在荷蘭的受降。史將軍正在接收荷蘭將軍獻上的鑰匙。這幅圖一看就知道是在受降。但史將軍的恭謙有理,和荷蘭將軍的不卑不亢,使我印象深刻。也出奇的使我想起我國李公麟的一幅「郭子儀免冑圖」。兩幅是同樣的主題,同樣的佈局。同樣是兩軍對峙,主將下馬;同樣是勝者帶親切的笑,充滿了對對方的尊重。兩畫相隔五百年,相距萬里,卻是根據同樣的出發點,用同樣的手法。
菲力普四世當政時,英國是繼伊莉莎白女皇後的詹姆士一世在位。自菲力普二世和小姨伊莉莎白一戰以後,英西結冤。但一傳再傳,到菲力普四世時,仇意已淡。甚至想以聯姻方式,重睦邦交。有人有意撮合菲力普四世的妹妹瑪莉亞公主和詹姆士的兒子查理士成婚。查理士聞訊之下,竟冒冒失失的到馬德里來相親。誰知公主是虔誠的天主教徒,不願意嫁給異端邪教,因此作罷。有人稱讚公主有識,因為如眾所周知,這位查裡是就是歐洲第一位被砍了頭的皇帝。
查理士在西班牙相親未成,卻玩了六個月,沒想到他和菲力普四世郎舅無緣,以後卻做了連襟。在彼此笑語時,想必菲力普四世曾邀他看過自己的藝術寶藏,說不定也看過貝拉斯苟斯作畫。這些給查理士的印象極深,自覺以言藝術欣賞和收藏,西班牙皇宮實比英國高了一等。回國以後,也學翹鬍子菲力普四世的榜樣,結識了一位畫師,就是以後大名鼎鼎的梵戴克 Van Dyck。
最近在英拍賣一幅貝拉斯苟斯畫的人像,由一位美國人買去,出價五百五十萬四千美金,可謂打破紀錄。世界各地報紙紛紛刊載這消息。菲力普四世之名,因此也重現報端。我在國內時,幾乎沒有聽到有人談論這名畫家,只在梁實秋先生寫的「記聞一多」一文裡提到過聞一多特別心儀貝拉斯苟斯。
菲力普四世的長子加洛士也常入畫。貝拉斯苟斯畫過兩張兒時的他。貝氏也工於動物,他畫的兩張,一張是他騎在馬上,神采飛揚。一張是他手執獵槍,一犬相隨。他長得一臉聰明相,到十七歲時卻一病身亡。皇冠就落在他弟弟加洛士二世身上。菲力普四世逝世時,加洛士二世才四歲,寡婦弱兒已夠淒涼,而況這孩子又不正常,哈潑斯堡代代的近親結婚,到這時結出了惡果。那皇室特徵的翹嘴,到加洛士二世時已發展得畸形,上下嘴唇不能相合,飲食困難。普拉多裡有加洛士二世的一張畫,凹臉翹嘴,表情呆滯,但上下唇菲力普四世的長子加洛士也常入畫。貝拉斯苟斯畫過兩張兒時的他。貝氏也工於動物,他畫的兩張,一張是他騎在馬上,神采飛揚。一張是他手執獵槍,一犬相隨。他長得一臉聰明相,到十七歲時卻一病身亡。皇冠就落在他弟弟加洛士二世身上。菲力普四世逝世時,加洛士二世才四歲,寡婦弱兒已夠淒涼,而況這孩子又不正常,哈潑斯堡代代的近親結婚,到這時結出了惡果。那皇室特徵的翹嘴,到加洛士二世時已發展得畸形,上下嘴唇不能相合,飲食困難。普拉多裡有加洛士二世的一張畫,凹臉翹嘴,表情呆滯,但上下唇還能閤攏,據說這還是畫家加雷諾(Carreno)筆下的仁慈。
這四歲弱息身登大寶時,強鄰還視,當他父親在日,法國已屢次出兵。如今法王路易十四一看那位新立幼主,覺得根本不必用兵,只等他夭折就是。誰知加洛士二世卻帶病延年。於是路易十四又定下計來,把自己孫女,下嫁給他,全不管他身帶殘疾,全不管他不得永年。只希望他孫女生下一男半女,法西就成一家。哪知加洛士二世未死,他孫女卻已先亡,人算不如天算。奧大利一見,覺得不可坐失良機,趕快把自己的公主下嫁,於是這閤不攏嘴的羊癲瘋,又重作新郎。但是他始終未有後人,他是哈潑斯堡皇朝的末代皇帝。
蘇拜倫和莫里樂
貝拉斯苟斯光芒萬丈,照耀畫壇,和他同時來自賽各比亞的,還有另一個畫家,名字叫蘇拜倫(Zurbaran)的。我一到西班牙,就聞蘇拜倫知名,因為我們的使館,當時就在蘇拜倫街,西班牙人尊重藝術家,接到常以藝術家命名。蘇氏和貝氏年幼相識。在貝拉斯苟斯飛黃騰達,菲力普四世大建宮殿時,貝氏深感自己一人的畫已不夠應付,因此想起了同鄉蘇拜倫,向菲力普四世推薦。蘇拜倫以宗教畫見長,有人說連他畫的靜物,都帶宗教氣息。那時蘇氏和貝氏的聲望,相差不啻天壤。一直到十八世紀,蘇拜倫仍無藉藉名,到最近他才被重新發現。時勢不同,好惡不同,欣賞的標準也不同,蘇拜倫的畫,剛好投合現代人的愛好。大家爭著研究他的畫,研究的人愈多,他就愈顯得重要,他愈顯得重要,研究的人就愈多。
在普拉多博物館裡,有一套蘇拜倫畫的赫格爾斯大力士。赫格爾斯一絲不掛,站在那裡排山倒海,表現出一股男子漢的蠻勁。在天水原野間,立著這樣一個強人,受人激賞。我卻並不能十分心領神會。我覺得一個強人,縱然力大無窮,也不妨身輕如燕,像赫格爾斯小山似的大力士,身體結實而不顯靈活,只憑一股蠻力,不能使我心折。
我倒是喜歡他畫的女子。他的一幅聖女格西爾達(Casilda)我異常喜愛。她是托倫多回教王的公主,在她父親大舉捕捉天主教徒時,她偷偷的帶了一點麵包去看那些被囚的教徒,誰知路遇他父親。她躲躲藏藏的樣子引起她父親的疑心。他問:「妳藏著什麼?」她匆匆說謊:「是玫瑰」。她父親逼她手拿出來看,真的,上帝保佑,麵包變成了玫瑰!
那幅畫顏色鮮明,衣服上的紅色,綠色和黃色,閃閃發光,看得出是厚厚的綢緞。她表情嚴肅中帶些惶惑,手執一朵玫瑰,幾乎可以聽到她行路時的悉悉衣聲。
另一個十七世紀的畫家名叫莫里樂,在貝拉斯苟斯名重一時時,莫里樂(Murillo)才開始習畫。他虔誠奉主,不大作風景畫,專愛作宗教畫。他最愛畫聖母升天圖,單是在普拉多裡,同樣主題的畫就有四幅之多。聖母長髮披肩,髮梢隨風飄動,穿一件白色衣裳,寬袍大袖,肩上斜斜的搭一件藍色批肯,只覺得她一身瀟灑。她的打扮絲毫不令我感到有時空的隔膜,她揚著一臉的青春氣息,全沒有一點「神」的冷峻。往常我在教堂見聖母,光線不足,聖母高高在上,我又患近視,中間隔著一個聖壇,似乎仙凡永隔。只模糊的覺得西班牙供的聖母,都異常美麗。只有在普拉多看時,近在咫尺,有一股親切之感。我看聖母腳踏一彎月,周圍盡是天使,眼望著天上,我恨不得把她從雲端裡請下來相見。像她這樣和藹可親的樣子,應該活在人間。
讀「顏惠慶自傳」,說他隨伍廷芳去墨西哥一家教堂時,一位神父神秘的帶著他們曲曲折折的走到一間密室,要給他們看件寶物。入室抬頭一看,原來是一幅莫里樂的聖母。神父不敢掛在外面,唯恐引起人家覬覦,前來盜寶。其重視莫里樂如此!
普拉多的那幅聖母像,也是歷盡滄桑,一八一三年法軍侵西期間,法國的蘇爾脫元帥(Marshall Soult)震於莫里樂的盛名,把他畫的一幅聖母,帶回法國。他死後法國羅浮宮以六十一萬五千法郎購得,一九四0年,西班牙政府願以貝拉斯苟斯畫的一幅瑪莉安娜皇后,換回那幅流落在法的聖母圖,有人說另外還貼了些錢。時人批評如何把貝拉斯苟斯的畫去換一張莫里樂?而且還要貼錢?同樣主題的聖母畫,在普拉多已有了三張,何必苦苦去換?覺得佛朗哥做了賠本生意。但也有人說,莫里樂所畫的聖母圖,以在法的那張最好,他想盡千方百計把它換回來,不是沒有道理的。
佛朗哥也愛好藝術,閒來無事,自己也畫幾筆。他出生在北部濱海之區,他們那區的人,如果投軍,都入海軍。佛朗哥投考海軍學校那年,正值政府經費拮据,海軍學校停止招生,他不得已才去托倫多進了步兵學校。也許這一點使他常耿耿於懷。據說他曾有一張自畫像,替自己穿了一套海軍裝。
莫里樂筆下的人物,美麗可親,惹人喜愛,而且他用色鮮豔,用筆玲瓏,我最愛他畫的聖母、天使和兒時的耶穌,他們都充滿了「人」性。但是現在的評論家卻覺得他的人物太可愛,作品太美,太容易使人了解,太容易使人欣賞。這一切「太」字,反使他貶值,但無論他行情如何看跌,他始終是我喜愛的畫家。
戈耶和加洛士四世
加洛士二世逝世,哈潑斯堡皇朝絕嗣,為了繼承王位,各國用盡心機,最後路易十四的孫子,以外甥資格入嗣(他的母親是菲力普四世的妹妹瑪利亞‧黛蕾莎),名叫菲力普五世。這是波旁王朝的開始。路易十四認為宿願得償,就此法西不必以比利紐斯山為界,可以合併成一家。那時是一七00年。十八世紀開始,對有「太陽王」之稱的路易十四來說,十八世紀前途無量。他絕沒想到十八世紀是法國最血腥最動亂的時代。法西非特未得合併,連他的皇朝都要不保,他的子孫竟上了斷頭臺。
在這動亂時期,在新來的波旁皇朝統治下,崛起了一個畫壇怪傑戈耶(Francisco de Goya)。
戈耶不像貝拉斯苟斯似的生長在閥閱之家,他家只有三間屋,無力進馬德里的皇家藝術學院,只和鬥牛士混在一起。後來他和一位名叫拜友(Francis Bayeu)的畫家相識,是拜友把他介紹給皇室,他以後也就和拜友的妹妹成婚。
戈耶初入宮廷,也只是為宮廷的掛毯設計些圖樣。普通掛毯的圖樣,無非是聖經故事,或是神話,戈耶卻別出心裁,用民間的日常生活做題材,像洗衣婦,醉漢,鄉間婚禮,採葡萄甚至小孩上樹偷水果等等,盡入畫中。他把民間的歡笑和眼淚,藉著掛毯,帶進皇宮,這個觀念在當時可以說是革命性的。
其後他聲望日隆,宮廷命婦,都請他作畫,戈耶也許可以說是普拉多最叫座的畫家。觀光季節,只聽得觀光客在博物館用各種語言問:「阿爾巴公爵夫人在哪裡?」看目錄裡,並無阿爾巴公爵夫人畫像之名,但如問人,人人知道,戈耶也因這位夫人更為出名。
相傳阿爾巴公爵夫人,風華絕代,人見人愛,看戈耶的自畫像,長得並不英俊,但她為憐才,使戈耶也成了入幕之賓。戈耶為她畫過一張裸體畫像,事聞於公爵,公爵要去畫室察看,戈耶窮一夜之力,再畫了一張穿上衣服的 公爵夫人,度過難關。但也有人說這故事根本就是牽強附會,並無其事。
現在兩張畫都在普拉多,一張穿衣的,一張裸體的,分列兩旁。畫像下也並未注名是誰,只說是「裸體女郎」和「穿衣女郎」而已。兩張的姿勢完全一樣,斜躺在床上,雙手枕在頸後,雙眼看著作畫的人。穿衣服的一張,衣服是淡白色,外加一件黑色累斯夾克,腰間繫一條粉紅色腰帶,愈顯得身材婀娜。有些人說那張全裸的畫得好,因為是他真的用了功的。穿衣服的那張因是趕工,顯得草率,又有人說穿衣服的有含蓄的美,反比裸體的更性感。
最幫戈耶成名的,當然是當時的皇帝加洛士四世和皇后瑪利亞‧露意莎。戈耶一再的為他們畫像。有的是單身的,有的是闔家歡。無論是單身或團體,都把帝后畫得坦白得近於殘酷。一看那畫立刻讓我想起我的西班牙朋友說的:「我們的皇帝多醜!」
說是多醜也不見得,可是除華衣美服外,實在看不出一點皇帝的威儀。皇帝畫成一個好好先生的鄉巴佬,一看就覺得他全無脾氣。癟癟的嘴,嘴唇薄得只剩一條線。皇后呢,是粗胳膊,長鼻子,扁嘴。歷代帝后有美有醜。但畫師畫帝后時,想到是傳之後世,總會手下留情替他們帶一點帝皇之相。不像戈耶全不當他們是帝后。這種作風也是革命性的。
戈耶個性很強,忠於藝術,不在皇帝前彎腰。奇怪的是,加洛士帝后對於自己被畫成這副嘴臉,也竟毫不介意。一而再、再而三的讓他為他們畫像。沒有他們的大度,即令戈耶天才橫溢,也不敢如此大膽放肆的運用畫筆。我忽然發現了這一對不美的帝后的美德。一個藝術家要表現嶙嶙風骨,易。一個皇帝要表示寬宏大度,難。更何況寬宏大度得對自己如此不利!
加洛士四世是一個不幸的人,他也把寬容大度來應付一切不幸。皇后有一個意中人,名叫戈多易(Godoy)。加洛士四世對他也同樣欣賞,一再升官,二十八歲就成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首相。戈耶畫的一幅皇家闔家歡,除華衣美服外,沒有一個人相貌堂堂,好像只是偶然穿上皇家服裝,假扮的冒牌貨。一個西班牙朋友悄悄對我說,這些孩子也不知幾個是我們皇帝的,幾個是戈多易的?家運如此,國運更糟,北鄰出了了一個拿破崙,把加洛士夫婦、太子斐南特和首相戈多易,一起虜到法國,卻委他自己的哥哥約瑟夫去做西班牙的國王。馬德里人對加洛士父子雖然不滿意,一旦見皇室被擄,悲憤之餘,愛國心大增,徒手奮呼,和入侵的法軍幹起來,掀起了有名的「獨立戰爭」。西班牙人的反抗法國以及法軍把西班牙人的任意補殺,都落在戈耶眼裡。提起筆來,把這血腥事實畫成兩幅油畫,一幅描寫五月二日馬德里人的群起抗法,一幅描寫五月三日法軍槍殺西班牙民眾。至今懸在普拉多。
以後戈耶得病成了聾子,聽不到世間的聲音。他在寂寂人間,獨自背著一個天才的重負。欣賞他的帝后被軟禁在法國,始終未得生還;他最愛的阿爾 巴公爵夫人已死。「薄命長辭知己別」,更兼國家多難,自己身帶殘疾。這重重打擊使他畫風大變。他的筆尖失去了往日的歡笑,甚至失去了顏色。晚年他獨居一個小屋裡,在牆上作畫,一片灰暗,偶而用鮮豔紅色,只為的是加強畫面的恐怖。他幾乎遺世獨立,他的孤寂加強了他的幻想和憤慨,四壁上的畫反映出他心目中的世界。他雖耳聾,但看他壁上畫,卻覺得滿屋盡是聲音,他死後,這些畫,小心翼翼的從壁上剷下來,移植在普拉多。
他那時的題材,可怖而荒誕,所繪的人臉,無一是端端正正,都是鼻歪耳斜,種種醜態,有如我們中國人筆下的陰間小鬼。像他畫的「撒旦食子圖」,畫一個巨大的撒旦,亂髮披肩,雙眼圓睜,只見大部分眼白,雙手緊捧一個小孩,張開血盆大口,伸出一條紅紅的長舌,正預備大嚼。在他手裡的孩子,直挺挺的雙腳並垂,顯見已無氣息。背後一片陰暗,更襯托得陰森森的全是鬼氣。有許多人在那裡匆匆一瞥,趕緊逃走,不敢在裡面多停留。
我站在這間房間的中央,四面都是妖魔鬼怪,真不能相信,和當年在掛毯上畫歡樂鏡頭的,是同一個戈耶。我走進仔細諦視這些可怖的畫面,其中許多嘴臉,雖是醜惡,卻也有似曾相識之感。他晚年的畫並沒有把我嚇倒,我還能點頭讚嘆,覺得他表達了我不能也不敢表達的一切。
他變得憤世嫉俗,用畫筆諷刺世人,如不是因他已享大名,他這枝筆可能給他肇禍。現在的畫家作家喜愛描寫人生幽黑和潛意識的一角,戈耶已先他們發現了這塊荒地。而且因為他和外界失掉了聯繫,成了絕對的孤獨,就更能專心畫出他所痛感到的一切。有人稱他是印象派的鼻祖,也有人稱他是傳統畫家的最後一名,是印象派的第一人。他對法國藝術界的影響,比對西班牙更大。
戈耶也替加洛士的兒子斐南特畫過一張像,一看這張像就可以知道戈耶是如何的不喜歡斐南特(幾乎沒有什麼西班牙人喜歡他)。他畫加洛士四世時,雖畫得他既不英俊,又不威嚴,但給人的印象是:這個皇帝談治國齊家,不會英明,卻也不會為非作歹。而斐南特的這張畫像,顯得滿面陰險,滿心奸詐,是一個極難相處的人。事實上,他們父子兩人的個性的確如此。透過了戈耶的春秋筆法,兩人的個性更是躍然紙上。
斐南特七世也許是最不孚人望的皇帝,他雖百無一是,卻創立了普拉多,在藝術界有不朽的貢獻。他也遺傳了他父親藝術的容忍。就讓那張戈耶給他畫的奸險畫像,掛在裡面。就因為戈耶對他們父子兩人的畫像,使大家都有個印象,覺得西班牙皇帝長得難看。
在普拉多裡面,可以看到皇朝的盛衰興亡,也可以看到人間的喜怒哀樂。普拉多門前,有一個貝拉斯苟斯的像,他坐在那裡,手執畫板,看往來行人。右側門入口處,有戈耶的立像,左側門則立一個莫里樂。這藝術王國三巨頭的塑像,都比館裡皇帝們的畫像來得瀟灑。在他們生前,靠皇帝為他們撐腰;在他們死後,皇帝卻靠他們傳名。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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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去猶斯地,我們在 Arenao de San Pedro 小鎮停下來,想喝一杯咖啡。停車後,我去看看街名,一看,怔住了。這條街好古怪,名叫「伯爵夫人的憂鬱」( La Tristeza de la Condesa )。
無心喝咖啡了,一心只想尋根究底。我隨便抓住了一個行人,指著街名問:「為什麼她憂鬱了?」「因為伯爵死了,他被砍了頭。」「在哪裡?」「在巴牙多力。」難道是阿爾伐洛(Alv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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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西班牙歷史,我最佩服女皇伊莎蓓拉
(Isabella)。在南部格倫那達
(Granada)的教堂裡,我卻看不見她的遺容。她葬在那裡,教堂裡有她平躺的石像,石像太高我太矮,一邊我只見她的頭髮,另一邊只見她的鞋底。
平躺的石像共有四個,分為兩組。伊莎蓓拉和她的夫婿斐南特(Fernando)是一組,他們的女兒華娜(Juana)和女婿菲力普(Philip)又是一組。菲力普以英俊聞名,人稱「美王子」。據看得見石像的人說,石像上的他相貌平平,毫不出色。華娜人稱「瘋女王」,性如烈火,婚後生活,有如狂風暴雨。而石像上,她溫文爾雅,透著一臉安祥,似乎兩人很能和平相處。倒是以恩愛夫妻聞名的伊莎蓓拉和斐南特,伊莎蓓拉的頭別向一邊,好像和丈夫鬧彆扭。
那四尊大石像,把教堂壅塞得透不過氣來。石像旁邊,有一個樓梯通別一間小小地下室,地下室裡五口棺木,四大一小,棺木全是黑色,既無花紋,也無記號,似乎隨意放在一旁,那地下室好像是一個行李間,五口棺木好像是被人遺忘在那裡的五口鐵箱。我一直想知道哪一口棺材是屬於美王子菲力普的。因為自他死後,瘋女王曾一再開棺看他。
他們四人沒有一個生於格倫那達,也沒有一個死於格倫那達,而伊莎蓓拉女皇死後,遺命葬在格倫那達。我想是因為格倫那達和女皇的一生功績,有特別關係。回教佔領了西班牙八百年,到十五世紀中葉伊莎蓓拉手裡,逐漸從回教手中,取下中南部各城,最後回教只剩下格倫那達一個據點。取下格倫那達,西班牙就完全屬於天主教;取下格倫那達,西班牙就完全統一。
格倫那達一役是艱辛的。那裡易守難攻。我們駕車去時,峰迴路轉,不亞於貴陽到重慶的險峻。可以想像五百年前行軍的艱辛。因久圍格倫那達不下,才決定取濱海的馬拉加城,先斷海上的糧道。那時土耳其人正攻下君士坦丁堡,如格倫那達的回教國,和君士坦丁的回教國遙相呼應,歐洲即將腹背受敵。因此圍攻格倫那達,非特西班牙人關心,也成了全歐注意的新聞。德、法、愛爾蘭人,紛紛前來助戰。
督師在前線的斐南特,見久持不下,又兼疫癘流行,有意回師,他徵求伊莎蓓拉的意見。伊莎蓓拉回答得好:你在前線,進退自然由你作主,但如果決定繼續圍攻,後方的運兵運糧,我必然全力支援。接著她也到了前線,去鼓勵士氣,前方的軍民對她有無限信心,總覺得只要女皇一到,就可以打勝仗。
天主教這邊夫妻同心,回教城裡卻大鬧父子糾紛。波亞狄爾(Boabdil)王子和他父親失和,一次出戰,波亞狄爾為斐南特所擒。別人活捉王子,一定以為奇貨可居,而斐南特熟習心戰,認為俘虜一個王子,並無大用,反促使對方有同仇敵慨的精神。不如把他放回,父子既然不睦,他一回去只有增加糾紛,回教統治階級的摩擦,就是天主教的福音。他這一著算得不錯,以後出來獻城的,就是這末代皇帝波亞狄爾。
格倫那達的阿爾安伯拉宮,名聞全球,是回教國的皇宮。波亞狄爾獻城時,就是獻出阿爾安伯拉宮的鑰匙。那時阿爾安伯拉宮門口,豎起銀十字架,象徵回教統治的結束,天主教統治的開始。伊莎蓓拉和斐南特並駕齊驅,波亞狄爾屈膝彎腰,在馬前獻上鑰匙。因為獻城有功,得免一死,由他自去。他那時年紀還輕,還有長長的一生在等他。他跨上馬背,伏鞍回頭,對如今已屬他人的舊日宮殿,作最後一瞥,回想昔日繁華,不禁悄然淚下。他的母親也與他並轡而行。她一心望子成龍,如今卻落得天涯漂泊。怨毒失望使她殘酷,她非特不加安慰,卻狠狠的說:「你哭吧!你不會像男子漢大丈夫一樣的保衛國家,就像女人一樣哭吧!」他們揮淚加鞭,帶著一腔亡國遺恨,匆匆走出了格倫那達,走出了歷史。
一四九二年對伊莎蓓拉是幸運年,一月二日她取下格倫那達,那年秋,她又聽到了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消息。那年她四十一歲,十八年來東征西討,為籌措軍餉,有一次連皇冠也進了當鋪。如今,非特在海外開疆闢土,而且償了統一西班牙的宿願。我們中國的秦始皇統一全國在紀元前二百十一年,比西班牙的統一,早了一千六百年。
阿爾安伯拉宮(Alhambra)現在是最吸引觀光客的名勝。它雖已有四百年歷史,歷盡滄桑,但遲暮美人,依然有一股淒迷的美。想當年全盛時代,必然是明豔照人。回教人講究陽光,這座宮到處是拱形走廊,不大有門。借著天光使每間房都特別軒亮。牆上盡是精細雕刻,至今還清晰可見。正殿前面,是一個長方形的水池,正殿剛好倒影在池裡。水池兩側是草地,草地過去,才是寬寬的迴廊。有宴會時,草地上舖上五彩地毯,僕人們端著大盤酒菜,在池邊穿梭來去,美女如雲,又飄來陣陣樂聲。
這種宮殿軒亮開朗,使人覺得一切家具全是多餘。房間不覺其空,但見其闊。也許是因為壁上的雕刻,地上的地毯,填滿了那份空虛。但最主要的,是窗子和拱廊引進來的外界山水,窗外的青山綠水,爭來室內,代替了人為的佈置。
宮裡很少見到門,只有一間大殿通入另一間便殿時,有一扇矮門。據傳阿拉伯人對部下,如兄如弟,不大講究繁文縟節。初到西班牙,阿拉伯皇帝也納西班牙新寵,新寵看不慣皇帝部下對皇帝的平等態度,認為部下見皇上,至少應該鞠躬為禮,才能稍見皇室的威儀。皇帝既不願改變習俗,又不願得罪寵姬,就下令設了一所矮門,部下進門,誰也要低頭,騙過了美人,也不開罪群臣。
回教人也像羅馬人一樣,講究洗澡。如今看遺跡,四百餘年前的洗澡設備,已非常完善。而時至今日,據調查,連開發已久的法國,還只有一半人家有洗澡間的。宮內的澡堂,分樓上樓下,樓下盡是洗澡間,樓上是樂隊,一面洗澡, 一面欣賞音樂。樓下水氣氤氳,樓上音樂悠揚。美女在樓下,恣意戲水,樓上倚著欄杆,有男樂隊伴奏。但不愁春色外洩,因為伴奏的男人,全是瞎子。和東方的太監,異曲同工。
皇宮旁的花園,名叫Generalife更是巧奪天工。阿拉伯人必然人人喜歡園藝,至今西班牙人喜歡在陽台上花盆裡,種得萬紫千紅,大家說這是阿拉伯遺風。記得我遊格倫那達的鄰城各爾多巴(Cordoba)─也是以前在回教統治下的─時,因久仰南部的庭園之勝,特地騰出時間去參觀他們的Patio。那裡不能坐汽車疾馳,要改乘馬車,馬車夫要我注意他的馬鞭,馬鞭向左指就向左看,向右指就向右看。我們行經的小巷兩旁,每家大門洞開,大門入口處就是天井,天井裡種著各式花卉,任人觀賞。馬車夫高據駕駛座,他揚鞭一指,我趕快隨鞭側身。有的天井裡楚楚有緻的排列著各色花盆,群芳鬥豔。有的人家天井邊一角樓梯,樓梯扶手上,吊滿了各色花籃。有的人家天井裡植一樹,樹四圍大大小小高高矮矮的圍滿了花盆。更有的人家,在白白的粉牆上,釘了不少大釘子,釘子上懸著一盆盆花草。著筆不多,卻都顯出匠心獨運。西班牙少雨,白白的粉牆,幾乎通年潔白。花草裡,沒有殘枝,沒有枯朵,生意盎然。天井裡掃得一乾二淨,透著一股新鮮。天井好像是會客室,友朋來訪,全在天井裡聊天。這些人都非大富之家,既無園丁,也無花匠,花草自理,全為自己的愛好。而且異常慷慨,開著大門,供諸同好,連觀光客也沾了光。
民間猶如此,何況堂堂的皇家御花園─一進Generalife就聽得水聲潺潺。西班牙本就缺水,御花園高高在上,何來流水?這股水並非山泉,巴巴的自山下用水管引來。據說西班牙的灌溉,全由阿拉伯人教會的。園裡陳設,自成一格,和我們東方的花園截然不同。既無亭臺樓閣,也無假山奇石。有時兩旁古樹參天,中間一徑可通,仰望沖天的樹頂,覺得大器磅礡。有時轉身忽見一汪清池,池旁閒種些花樹。像是從「大江東去」,忽然到「小紅低唱我吹蕭」。有時一片平地,地上種植各色花卉,好像雍容華貴的一條地毯。最別緻的是把一行行樹木修成平頂,橫橫豎豎的就成了一間間沒有屋頂的房間。傳說以前宮裡的人,也常在這露天房間裡,談情說愛。西班牙人對燈光的運用,與眾不同,入夜一放燈光,又和白天景色有別。觀光客白天遊宮,晚上再來,在燈光下重新欣賞。每年六月國際音樂節,在格倫那達舉行,就在御花園裡,表演歌舞,花園就是現成佈景。演員們從池旁樹後舞出來,配著清風明月,不知是天上人間。英國有名的芭蕾舞明星瑪格麗脫‧芳登,曾在此獻演,風吹仙袂,只見她在花樹中飄然來去。曲終後大家竟默然不知如何表達自己的感受,只英國大使高舉雙手,說了一聲:「天哪!」
我不知伊莎蓓拉是否曾經這樣享受過,她儉樸一生,虔誠奉主,過的幾乎是清教徒的生活。她成長的時候,西班牙還是一個割據局面,她來自卡斯的雅(Castilla)國,斐南特來自阿拉岡(Aragon)國,婚後兩人都繼承王位, 一個做了卡斯的雅的女皇,一個做了阿拉岡國的國君。兩人本已個性倔強,更何況兩個都是一 國之君。伊莎蓓拉一心一意要統一西班牙,如夫婦間發生摩擦,西班牙統一的第一步就不能實現。伊莎蓓拉深明齊家治國之道,她處處顧到斐南特男性的尊嚴。她堅持 Tanto Monte 原則,Tanto是「同樣」,Monte是「高」Tante Monte可以譯為「一般高」,意思是兩人一字並肩,無分軒輊。凡涉及卡斯的雅國的事,公文上由女皇先簽字。凡涉及阿拉岡國的,由斐南特先簽。
公事分明,私事她也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斐南特未婚以前,已和人生了一子。這還罷了,婚後又連續不斷的生了五個私生子,而且明目張膽的為他們求官。伊莎蓓拉不佯不睬,置若罔聞。
斐南特精明能幹,是政界的狐狸。但如和他妻子相較,伊莎蓓拉還是棋高一著。他政治手腕雖高強,決定方向的羅盤,仍握在伊莎蓓拉手裡。伊莎蓓拉一死,他就失去了指南針。為聯法,他娶了法國的跛腳公主。為想再生一個兒子繼承他的王位,他服了返老還童藥,因此不太名譽的一病身亡。死後又回到伊莎蓓拉懷抱裡,和她和葬在格倫那達。每次看到斐南特和伊莎蓓拉兩人平躺的石像,就不禁想起那位身帶殘疾的法國公主,不知她獨自一人,一腳高一腳低的葬向哪裡去了?
自一四九二年後,伊莎蓓拉雖有天大的齊家本領,也無法施展身手。在她新得的阿爾安伯拉宮裡,必常聽到她的嘆息聲。如今國家統一,天下昇平,她本可在新宮裡享清福,但是她有做母親的煩惱,她為四女一子的婚事,傷透了腦筋。長女也叫伊莎蓓拉嫁給了葡萄牙皇帝,她和母親一樣虔誠,卻沒有母親那樣健康。次女華娜嫁給低地(即荷蘭、比利時等地)的王子菲力普,菲力普的妹妹又嫁給伊莎蓓拉的獨子璜,親上加親。三女瑪琍,平凡而多福,在她大姊死後,嫁給姊夫,穩風靜浪的做了葡萄牙皇后。四女加塔麗娜精明果敢,最像媽媽,而遭遇最慘,不幸嫁給了一位混世魔王─英國的亨利八世。為要和加塔麗娜離婚,亨利不惜和教廷鬧翻,自創新教。加塔麗娜終於被他遺棄,鬱鬱死在倫敦。
次女華娜遠嫁,同時把菲力普妹妹接回西班牙,和太子璜成婚,真是喜事重重。全不知這兩對婚姻都以悲劇結束,是哈潑斯堡皇朝的致命傷。璜婚後,和新婚夫人如膠似漆。伊莎蓓拉笑逐顏開,看自己的安琪兒如此快樂,誰知六個月後,璜突然身亡,西班牙人都說因為他們夫妻太過恩愛。
璜一死,好像斷了正樑,兩個皇國都失去了太子。繼承人落到大姊伊莎蓓拉身上,那時她正懷孕,媽媽趕快把她接到西班牙,百般照拂,哪之她也產後體弱,一病身亡。皇位繼承權落在初生的外孫身上。外婆親加撫養,管了一代又一代。這小小外孫,頭上將來要頂西班牙和葡萄牙兩頂皇冠。但未及一年,就在阿爾安伯拉宮的花香鳥語裡,這小孩也夭折。粉碎了葡萄牙和西班牙合併的夢。格倫那達教堂下面五口棺木中那口小的,就是屬於那小太子的。
就這樣,皇冠落在遠在低地的華娜頭上。華娜那時心無別念,一新全在菲力普,皇冠龍椅全不在她心上。天天計算的,並非如何做女皇,而是如何獨佔菲力普。他們初婚時,自是兩情繾綣。但他是個王子,是個出名的美王子,豈能長期對妻子專情。他拈花惹草,他調笑無忌,惹得華娜妒火中燒。華娜的妒火並不能改變菲力普的生活方式,反使他覺得妻子過份的專情,使他無法承受。太多的關切,太多的愛,對他是個束縛,使他不耐,使他煩躁。煩躁使他暴戾,他無復是當年溫柔體貼的丈夫,有人甚至說他對妻子動武,對妻子帶來的婢僕,更視如草芥。
華娜作皇位繼承人的消息傳來,並沒有增加她在夫婿心目中的地位,而他自己卻水漲船高,更不可一世。伊莎蓓拉一再的催他們速回西班牙,華娜要和菲力普同行,而菲力普全不熱心。好不容易在一再催請聲中決定了行期,還要沿路在法國小作勾留─明知那時西班牙和法國邦交不睦。
最後老少兩對夫妻總算見了面。老的急於要把治國平天下的道理,教給小的。小的一對,妻子看看丈夫,丈夫根本無心學習,非特不要學,而且只想開溜。西班牙宮廷的氣氛太嚴肅、太虔誠,對他那顆放蕩的心,有太多的拘束,這裡不是他久居之地。但是華娜懷孕了,愛使她成為弱者,她一心只想奉獻,他什麼也不要,只要菲力普,而菲力普卻決定回家。華娜既懷孕,不能同行,他落得一身輕鬆,獨自去了。
菲力普一走,華娜等於靈魂出竅,茶飯無心,坐立不安。一想到他可能和別人在卿卿我我,更使她中心如焚。伊莎蓓拉好言開導,她出言頂撞,她不要什麼撈什子的皇位,和菲力普相較,西班牙皇冠不值半文錢。
她和母親爭吵,她和自己賭氣,她不吃東西,她溜到宮外。她身上每一個細胞都在叫「我要菲力普」。傳說華娜去做新嫁娘時,菲力普來迎,兩人一見就不能分,未待婚期,立刻請人主持婚禮,以便當夜成婚,以後補行大婚典禮。自那夜起,華娜心目中,再沒有別人。孩子一生,她急如星火的走了,她再也不知道,此一去她永不能再見她的媽媽。
再回來時,母后已逝,她已是西班牙的女皇。她雖然是女皇,但在菲力普前面,仍然只是一個最順從的臣僕。為使菲力普在途中不和其他女人接觸,她斧底抽薪,在船上不帶一個女人同行。一路上,她既無宮女,也無侍婢,自己梳洗,甚至自己洗衣服。為了愛,她忍痛把尊嚴一腳踢開。
一上岸,人人逢迎菲力普,女皇成了二流人物。在神智清醒時,她也自問:為什麼我是女皇,他們反投靠菲力普?但一見到菲力普,她又像著了魔。一切榮譽都是次要的了。
菲力普躊躇滿志,飛揚跋扈,女皇哪在他眼下!如今他是宮廷的主人,無人敢約束他的自由。一天在波爾多斯偶感不適,他天性好動,仍去行獵。第二天胃口毫無,也不在意,他一直是一個充滿了活力的人。第三天寒熱交加,才延醫服藥。華娜衣不解帶,親侍湯藥,但她一切悉心照料,全無效果。菲力普去得突然,才活了二十八年。
對華娜,這是天崩地裂!他非特是她的丈夫,他是她的焦點,她的靈魂,她的生命。她一直認為他比她強,他是她心目中的英雄,生活得生龍活虎,如何他竟會突然死了?她絕不能相信這是事實,因此下令開棺,她相信開出棺來,會發現菲力普已經還陽。皇命難回,棺材開了,她的英雄沒有醒轉,徒令她多一次失望。華娜喜歡開棺出了名,有人說她一日要開兩次,又有人說其實她一共才開過兩次棺。
她守著棺木,痴痴的在等待他甦醒,如何還能理國政?那時她父親斐南特正在國外,所有政事一切給她擱下,等父親回來再處理。這一個天大的打擊,也許就是她精神分裂的開始。
「知女莫若母」。伊莎蓓拉臨終,曾有密旨,遺命如華娜不願或不能視事時,由她父皇攝政(伊莎蓓拉的王位只傳子女,不傳王夫)。她並未明言為何她會「不願」或「不能」視事,相信她是第一個對她女兒的精神狀態有懷疑的人。
父皇回來了,在全國的期待裡。父女相擁而泣。華娜和母親也許時有衝突,父親卻是她除菲力普以外最愛的人。父親一回來,一切政事全部交出,自己只沈浸在喪夫的悲哀裡。以後的發展,言人人殊,也許是過度的悲哀使華娜愈來愈不正常。也許是父親攝政後,食髓知味,故意誇大華娜的不正常,把這女皇給送進古堡,關了起來。
數百年前精神病還是不可外揚的家醜,既無醫生的紀錄,誰也不能判斷到底她應否關入古堡,何況那時除極少數人外,根本無人見得到她。她關入托爾狄西亞(Tordesilla)時,年未滿三十,從此卻一關四十七年!先關在鄰河的一間,還可以和外界隔河相望,以後關到後一間,就和外界完全隔絕了。
以後她父親死了,他們怕刺激到她,把這消息瞞住,但是她有一種病人的敏感,她告訴侍女:「我知道我父親死了。」菲力普的父親瑪西密倫一世死了,他們也瞞她,只對她說:「太子加洛士承襲了皇位,他祖父退休了。」她搖搖頭說:「他祖父不會退休的,他一定死了。」可見她那時神智尚清,如果及時疏導,可能會好轉。但那時對付精神病患者,只是一味的隔離,一味的隱瞞,許多疑假疑真的消息,使正常的人都會迷糊,何況一個本已是迷茫的人。
在她被禁其間,民間因不服她兒子加洛士的統治,不信她已瘋,民軍直搗古堡,進去見她,發現她應對有方,不像瘋人。以後政府軍反擊,民軍匆匆撤退,城內火光燭天,全城人逃竄一空,連古堡的人也倉皇離堡,無人照顧也無人監視女皇。慌亂間,她又習慣的念起菲力普,在熊熊火光中,獨自衝出古堡,直奔停柩的修道院,看修道院無恙,才想起自己還有一個小女兒留在堡裡,匆匆再奔回古堡,找到了女兒。她一手牽著女兒,一手提著首飾箱,痴痴的站在天井裡。多少年來,她一直想逃出古堡, 一直想重獲自由,而今整個西班牙站在她前面,她卻不知何去何從。人海茫茫,她只有一個女兒隨她在身邊。在皇軍進入古堡時,發現她仍站在天井中央;她毫無抵抗的再接受監禁,也許這個刺激太大,她真的精神分裂,真的瘋了。
瘋了,頭也不梳,衣冠也不整了。瘋了,獨坐在黑暗裡,不要見天日了。瘋了,雙手在食盤裡亂抓,在地下亂檢東西。重門緊閉,只有守她的人在她門外,她的精神狀態是國家的高度機密。
一天,看護她的人逼她洗澡,她反抗,她們硬逼她洗。洗澡水太燙,也許逼她入水時用力太猛,傷了她的皮。皮肉發炎,她又不肯敷藥,傷口發炎而亡。享年七十六歲,在位五十一年,是西班牙歷史上在位最長的君主。但是她一天也沒有統治過。先是由丈夫作主,以後由父親攝政,最後由兒子當國。她畢生最愛的三個男人,分享了她的皇權,她真正的實踐了「三從」。自歸國接位後,她一直受感情的煎熬,未曾好好享受過宮廷生活,也未必欣賞過阿爾安伯拉宮。死後歸葬格倫那達,和菲力普長眠一起,她也許才真正的找到了快樂。在她在位期間,她非特擁有一個新統一的西班牙,還兼領哥倫布發現的新大陸,是西班牙的輝煌時代。
(本文取自文學作品「追憶西班牙」,作者徐鍾佩,純文學出版社,民國65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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